北京公司年报不通过怎么办?
一、北京公司年报不合格情况有哪些?
《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登记主管机关对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予通过年检:
1、企业实收资本未能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最低限额;
2、企业实收资本虽然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最低限额,但与注册资本相差悬殊的;
3、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4、登记主管机关对不予通过年检的企业,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行细则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北京公司年报未及时办理或年报未通过的处罚措施
《北京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北京企业未参加年报不得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登记主管机关对年检截止日期限前未参加年报的企业法人进行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仍未申做年报的,吊销营业执照。
三、北京公司未做年报能否办理变更和注销登记?
根据国家工商局工商字[1995]第258号文件的规定,企业申请变更或注销登记时,如发现该企业未办理年报手续或年报未通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得受理其变更(包括增设分支机构和对外投资)或注销申请,须待其办理年报手续后,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