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怎么办理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
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凭借其法律专业和丰富经验为香港居民、企业到内地进行民事、商业活动所提交的文件中涉及发生在香港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提供一个证明的管道。
中国委托公证人制度
即香港居民回内地处理法律事务所需公证书须由司法部任命的委托公证人出具,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才能发往内地使用。实行这一制度,是基于香港和内地之间法律制度不同,办理公证证明所依据的法律、办证程式和效力不同而设置的一项特殊法律制度,核心是为了确保香港发往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
注:未经审核加章转递程式的证明文书,不具有公证文书的证明效力和执行效力。所有公证文书都必须由中国委托公证人亲自办理,即亲自审查相关档,核查当事人身份,见证当事人签名,并亲自在公证文书上签名,不得由他人代替。中国委托公证人所办理的公证文书必须符合其合法性、真实性的要求。
办理流程:
1.具有资质的中国委托公证人进行认证
2. 再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转递加签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