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开曼 ELP 通常有下列用途
(1) 募集私募基金
包括募集创投/天使基金、不动产基金、并购/ 投资基金、重建/艰困事业基金等。
(2) 税务规划
例如用来持有不同地区的资产。
(3) 满足特殊的需求
例如投资者只希望单纯出资,负担极有限的责任。
二、注册开曼有限合伙基金(ELP)需提供资料:
1、普通合伙人(GP):
必须有1名普通合伙人,必须是一个开曼群岛公司,公司章程必须和普通豁免公司有所区别(律师起草相关章程),GP对开曼合伙关系承担无限责任;
2、有限合伙人(LP):
至少有1名有限合伙人,可以是个人、公司;LP对开曼合伙关系承担有限责任;
3、登记地址:必须在开曼群岛的登记地址;
4、有限合伙关系协议:合伙协议不需要归档为公开资料,也不开放查阅。
5、尽职调查文件(反洗钱调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