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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的澳大利亚商标是否与存在在先权利的商标发生冲突

 申请的澳大利亚商标是否与存在在先权利的商标发生冲突?

(1)形式审查:申请递交后对提交的申请文件、商标图样、委托书等文件进行的合法性审查;符合规定的,将授予申请日和申请号。
  (2)检索报告:内协局自行对在先注册或申请的澳大利亚商标是行检索并出具检索报告,并出具检索报告。申请人将在商标获准公告前收到上述检索报告,并决定是否安排商标公告。
  (3)实质审查:内协局审查澳大利亚商标申请时,只对其可注册性(即显著性),也称绝对理由,进行审查,不进行相对理由的审查,也就是不会引证在先权利驳回申请。
  (4)公告:经审查,审查官认为商标申请可以被接受后,便会在澳大利亚官方商标公告上刊登公告。自公告日3个月为异议期。
  (5)注册核准:经异议被裁定可以注册的商标,或经公告没有异议的商标将获准注册并下发注册证。整个顺利的申请过程(如果没有驳回、异议等情况出现)大概需要9-15个月。
  审查后,可能出现两种结果:
  通过审查,澳大利亚商标申请进入公告异议阶段
  未通过审查,审查员会签发不利于商标注册的报告,申请人可就上述报告进行答辩。如果审查员决定驳回申请,申请人还有权申请听证。
  6.公告异议
  如果通过审查,申请的澳大利亚商标将公告三个月,任何第三人可以提出异议,但只有异议成功的,才能导致澳大利亚商标无法注册。
  7.公告注册
  异议期满后,如未有第三方提出异议或第三方异议理由未能成立,则澳大利亚商标申请进入公告注册阶段。
2019-06-12 16:51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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