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关于税务零申报需要注意事项
如果满足税务零申报的要求,做零申报自然是没有任何问题。但一个在运作的香港公司非得做税务零申报,那么将由股东承担瞒税的法律责任(换句话说这是属于逃税的违法行为,自当不可取)。不过,香港税务局不可能每年都对所有离岸公司进行检查,所以有部分人抱着侥幸心理,选择做零申报,这也是这么多代理给客户做零申报的原因之一。
或许很多人不清楚在香港税法中,税务局对香港有限公司的税务管理有7年的法律追诉权,由此可见这样的税务处理方式冒的大风险很大。
有人可能会问在什么情况下,才适合做零申报呢?
香港公司申请零申报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1.香港公司没有购买过任何的物业。
2.香港公司没有任何的业务发生(包括在港业务和海外业务)。
3.香港公司没有任何的银行进出入记录。
我们需要了解的是,无论有无盈利,任何香港公司每年都必须递交核数师报告,交代该年度内公司所从事的一切业务。
经过核数报告后,如果公司盈利并非在香港产生,那么根据来源地征税原则,香港税务局就无权要求该公司缴交利得税,可以向香港政府申请海外利得,申请获批准后就可豁免相应税款。如果公司盈利是在香港产生,则需缴交利得税。
如果一个香港公司有生意运作,且有盈利的情况下,还是建议做账报税,只有把利润合法化,企业才能长久发展。同时,长时间零申报或负申报就属于异常申报,要列入重点监控对象,而且还存在税收风险,这是很多企业都没有想到的。
长期零报税的后果
1.税务机关将纳税人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纳税评估,在评估过程中发现其存在隐瞒收入、虚开发票等行为,要求其补缴当期税款与滞纳金,并可按规定对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移送稽查;
2.纳税人为走逃户的,按规定纳入重大失信名单并对外公告,同时利用系统核查“受票方”,核查其是否存在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发票、恶意串通等情况,并按照规定进行查处,同时将走逃户纳税人直接评定为D级纳税人,承担D级纳税人后果;
3.对长期零申报且持有发票的纳税人,发票降版降量。同时可以按规定要求纳税人定期前往税务机关对发票的使用进行核查,税务机关通过核查,可以按照相关规定采用成本费用公式核定纳税人收入。不清楚可以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