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投资泰国公司要交红利所得税吗?
在泰国,香港公司属于外国公司,根据外国法律成立的公司或法人合伙企业,只要满足以下其中一个条件时,需在泰国缴纳企业所得税,具体如下:
- 外国公司或法人合伙企业,在泰国开展业务(《税收法》第66条第1段);
- 外国公司或合伙企业在其他地方包括泰国境内开展业务(《税收法》第66条第2段);
- 外国公司或合伙企业开展其他业务,包括在泰国境内,而该业务为国际运输业务(《税收法》第67条);
- 外国公司或法人合伙企业未在泰国开展业务,但根据《税收法》第40(2) (3) (4) (5)或(6)条,收到从泰国或在泰国支付的款项(《税收法》第70条);
- 外国公司或法人合伙企业,根据《税收法》第76条第2段和第76之二条,有利润分红或其他从利润中预备出来的其他类型款项,或被视为从泰国获得利润(《税收法》第70之二条)。
- 外国公司或法人合伙企业,没有直接在泰国经营,但,如果有员工或代表或联系人在泰国经营业务,从而在泰国获得收入或利润(《税收法》第76之二条)。
泰国企业所得税
按公司在泰国境内取得的收入纳税,实行梯度制征税,并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征收不同税率,具体为:
- 注册资本低于500万泰铢的小型企业:
- 净利润低于30万泰铢的,税率为0%;
- 净利润在30万-300万泰铢之间的,税率为净利润的15%;
- 净利润高于300万泰铢的,税率为净利润的20%;
- 泰国证券交易所挂牌公司:税率为净利润的20%;
- 银行国际金融业务:净利润的10%;
- 从事国际运输的外国公司:总收入的3%;
- 不在泰国当地从事经营活动,但在泰国享有分红的外国公司:总收入的10%;
- 不在泰国当地从事经营活动,但在泰国享有分红以外的其他收入的外国公司:总收入的15%;
- 外国公司在泰国以外地区获得的利润:国外收入的10%;
- 区域运营总部:净利润的2%或10%。
泰国预扣税
是指从付款方向提供服务的供应商支付的款项中预先扣除的税款。常见的适用预扣税的服务类型及税率有:
- 分红所得:10%
- 利息、运输、保险:1%;
- 广告费:2%
- 服务、劳务所得、特许使用权:3
- 租赁、抽奖、公共表演所得: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