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利得税最后报税日期
如果你们的税务代表在整批延期计划下,办妥申请延期提交你的2015/16年度利得税报税表,提交期限通常延展至下述日期:
如结账日期为「N」类(结账日期介乎4月1日至11月30日),那么并无延期(提交期限2016年5月3日) ,如使用电子报税提交日期可延展至2016年5月17日。
如结账日期「D」类(结账日期介乎12月1日至12月31日) ,提交日期可延展至 2016年8月15日,如使用电子报税提交日期可延展至2016年8月29日。
如结账日期「M」类(结账日期介乎1月1日至3月31日) 提交日期可延展至2016年11月15日,如使用电子报税提交日期可延展至2016年11月29日。
如结账日期「M」类而在本年度蒙受亏损的个案,提交日期可延展至2017年2月1日,如使用电子报税提交日期可延展至2017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