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这些税,你清楚吗?
一、利得税
香港公司的主要税种是利得税。利得税一般是指任何人士在香港经营任何行业。专业或业务所得的来适自于香港的利润征收的税。
香港的税务条例亦列出了一系列的规则,用于判断某些利润是否源于香港及在某些情况下该利润是否来自香港经营的业务,从而最终判断这些利润是否需要在香港交税。
如果是并非在香港公司当地产生的利润,即使将这笔钱汇回香港,也都不需要交税的。 但是一定要注意的是如果一间香港有限公司将其控有的一个物业卖出并赚取了利润,则这种情况有可能要交利得税也有可能不需要交利得税。
这主要是看该物业的买卖是否属于公司营利计划的一部份,如果是,那么该物业的买卖就会被看作公司是在经营一项业务。当然这个动作所赚取的利润是需要交税的。反之,则不需要交税。
根据利得税的定义: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才需征缴利得税。
1、在香港经营任何行业、专业或业务。
2、从某行业,专业或业务获得利润,而售卖资本资产所产生的利润除外。
3、该利润在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 在判断是否需缴纳利得税时还需查看附属条例的相关规定。
即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会先考虑以上三个因素。如果考虑过这些因素后发现没有应缴的利得税。则应该再考虑是否有相关的附属条例有特殊规定,以决定曾否根据这些特别规定而产生应缴的利得税。
二、物业税
物业税是根据个人之投资物业租金收入而征收。
物业税是向香港土地及/或楼宇的业主所征收的税项,计算办法是将物业的评税净值依标准税率15%计算,应评税净值为应评税值。即租金收入减去20%作为修葺及保养支出用途。20%的扣除是划一计算的真正的支出则一概不理。
有限公司如果拥有土地或楼宇以收取租金,可获豁免物业税。而只缴利得税。
三、印花税
股票交易按交易价之0.225% 征收 1999/2000课税年度为0.25%。房产交易:按交易价由0.75%至3.75%不等。
四、遗产税
香港政府只对位于香港境内之财产征收遗产税,并且所有财产之总值必须超过港币七百五十万才需缴纳,税率由5%至15%不等。
五、消费税和关税
六、薪俸税
在香港产生或因为在香港工作、担任香港公司董事或取得退休金收入都需要缴纳薪俸税。税率为累进税率;具体如下(09年数据):
2008/09 及 2009/10 课税年度个人所的税税率表
应课税 入息实额 税率 税款
首 40,000 2% 800
另 40,000 7% 2,800
80,000 3,600
另 40,000 12% 4,800
120,000 8,400
余额 17%
2009/10年度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可获寛减最后评税百分之七十五的税款,每宗个案以6,000元为上限。
详情咨询W 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