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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增加业务性质就要做账吗?

《商业登记条例》规定,就根据同步商业登记申请注册的法团而言,有关公司须在它开始经营业务后当日起计的1个月内,以书面通知税务局局长。不遵办上述任何事项,即属违法,可处最高5,000元罚款及监禁一年。
香港公司证件——商证登记证中的业务性质项目,平常表述为“CORP”,意思是还没有规定具体的业务范围。如已开业经营,需要变更为实际发生的业务。

如已增加业务性质,就要考虑做账报税了。需要做账的八大特征——1、银行帐户已经留下经营记录; 2、政府海关、物流公司已经留下进出口记录; 3、与香港客商发生购销关系; 4、在香港已经聘请雇员;5、容许或授权在香港使用专利,商标设计等资料;6、容许或授权在香港使用动产收取租金,租赁费等款项;7、委托在香港代销;8、其它得自或产生于香港的利润。

增加业务性质和做账报税,是不同的事项,为了合规经营,两项都要做的。
2019-01-21 15:59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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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mc28093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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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开业的香港公司,业务性质不可以保持“CORP”,需要办理相应的业务性质变更手续。
不管有没有增加业务性质,只要香港公司正常经营,都需要做账审计报税。
2023-11-14 15:30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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