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在国内没有经营权,以及不能开国内那种正式正规发票,只有INVOICE,如香港公司在大陆挂牌经营,是属于非法经营的,工商局有权查封。
大陆经营一定要注册国内公司才算是合法经营。
如果一定要想在大陆经营,可以通过以下三种包装方式:
一、设立代表处
如果想在大陆经营只是联系业务,即联络客户或供应商,那么注册代表处是最省钱省事的一种方式。代表处一般可以不单独核算,也可以不单独进行税务登记,但是只能用于联络、宣传,不得用于经营。
二品牌授权的方式:
这是最节约成本最常用的形式,即以境外公司名义注册商标,然后将商标授权给国内公司使用,达到宣称品牌由境外公司持有并授权使用等等。这咱运营成本会非常,操作的人也很多,效果因人而异。
三、成立外商投资(或香港独资企业)花费较高,手续较复杂。
首先得把您香港公司的文件进行律师公证或使馆认证出具认证文件,此公证价格不菲,
香港经外经贸委立项审批,之后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接下来需要境外公司的开户行出具一份银行资信证明,验资部分要求以外汇形式从境外打入,其中外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也就是类似存款证明)接下来租用正规写字楼,有些城市作代表处,会要求海外公司的注册人必需有外籍人士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