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成立列支敦士登基金会
列支敦士登,全称列支敦士登公国,是联合国、欧洲委员会、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和欧洲经济区成员国,1950年9月14日,列支敦士登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
列支敦士登作为金融离岸地之一,其商业实体的特点是有很大比例的法人实体在列支敦士登注册,但在国外运营,这些实体包括资产管理公司、信托、信托公司和基金会。
一、成立基金会的目的
n 建立接班人计划,保护家庭财产代代相传
n 为家庭成员或其他人制定规章
n 为家庭成员或其他人学习、创业等提供帮助
n 实现资产保护
n 在遗产继承时,作为控股工具或公司保护手段
n 实现国际税收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