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曼基金会有限合伙人有什么?
2.1 有限合伙人的优点
(1)高度客制化弹性:
有限合伙具有高度弹性,相关权利义务都可以透过有限合伙协议( LPA: Limited Partnership Agreement)来客制化调整。以运用开曼 ELP 来成立基金为例,基金的分红方式和比例、基金的管理方式、投资人(有限合伙人)的个别待遇等,都可以依照客户需求来调整。
(2)保密性:
开曼ELP只有一项有关ELP及普通合伙人等数据的文件需要提交给政府存盘,其余文件只需保存在注册地址,许多敏感信息(例如:有限合伙人的信息和出资额等)和LPA都没有被公开的疑虑。
(3)开曼成熟的配套支援:
开曼群岛提供有限合伙注册服务已经超过十年,相关配套支持成熟(例如:草拟客制化合伙协议、私募说明书、认购协议等),可以支持各种不同使用者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