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香港公司 最快仅需一小时
成立香港公司 最快一小时
投资者在香港可成立有限公司,担保有限公司及无限公司,手续便捷;若文件齐全,最快可在一小时(电子交付申请 - 注册易)至四个工作天(印本交付申请)内完成。如不便亲力亲为,本港不少会计师行,律师行或秘书公司均有提供有关服务。内地投资者可选择不同的方式在香港营商。主要的商业机构类型包括独资经营,合伙经营,合资经营,公司和分行。
成立公司可以根据“公司条例”在公司注册处注册。公司有很多类别,但99%以上的创业者选择成立私人有限公司。在香港,私人有限公司有超过50万家,但公众公司则只有一两千家。
香港公司股东模式的分类
独资经营:只有一个股东及一个经营者。特色:
- 经营者全权拥有该业务;
- 经营者个人享有业务的所有收益及资产;
- 经营者须为业务负上全部责任;
- 独资业务的存在并无持续性;
- 成立手续简单,只需向商业登记署办理登记。
适合范围:
- 首次创业;
- 计划开设小型企业;
- 希望简化运作,避免复杂的手续;
- 有足够财力独自经营业务,毋须寻求财政协助,例如向银行借贷,或物色可出资协助经营的伙伴;
- 有意经营的业务风险较低。
合伙经营:由两个或以上合伙人共同经营,“合伙条例”界定合伙是指存在于共同经营生意以赚取利润的人士之间的关系,亦分有限责任和无限责任。
特色:
- 可在一定期限内经营或无限期经营
- 普通合伙经营的合伙人必须共同为债项及责任负责
- 有限责任合伙经营的合伙人,责任上限是其出资的数额
- 无限责任合伙经营必须有一个或多个普通合伙人,对债项及责任负上无限责任
- 合伙经营必须于商业登记署登记,而有限责任合伙经营更须根据“有限责任合伙条例”登记
适用范围:
- 不想独自承受经营业务的所有重担和风险,希望有人分担;
- 个人没有足够财力独自经营业务;
- 不胜经营业务的沉重压力及工作量;
- 希望有人助自己一臂之力;或
- 物色到值得信任及可靠的拍档。
合资经营:两个个人或机构共同出资经营同一业务其经营模式包括投资入股不同商业模式的机构,如有限公司,有限或无限合伙经营等。
特色:
- 一般特为一个或多个相关项目而成立,非持续性经营
- 可在项目完成后解散
- 亦可选择持续性经营
适用范围:
- 项目涉及不同的技术和专业范畴;
- 个人或机构没有足够财力独自经营该项目;
- 冀从各方面取得协同效应;
- 物色到值得信任及可靠的拍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