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S全球金融账户
二、涉及的国家(地区)(CRS)
在G20的大力推动下,目前已有101个国家(地区)承诺实施“AEOI标准(具体见下表),2018年9月后,依照CRS规则,中国个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在参与国或地区开设的银行账户信息,将会自动呈报于中国税务机关,于此同时,其他参与国或地区也将自动收到由中国提供的信息。
三、境内账户信息采集2017年1月1日启动
2018年9月后,非居民个人和企业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的、符合一定条件的账户信息将被报送和交换给税收居民国主管当局。根据国税总局新规,包括存款机构、托管机构、投资机构和特定保险机构等在内的金融机构,应按照以下时间和要求,对在本机构开立的金融账户开展尽职调查,识别非居民账户,并收集账户相关信息:
2017年1月1日开始,对新开立的个人和机构账户开展尽职调查;
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存量个人高净值账户(截至2016年12月31日金融账户加总余额超过600万元)的尽职调查;
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存量个人低净值账户和全部存量机构账户的尽职调查。(TIN税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