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SCR)不做会怎么样?
根据香港新颁布的《公司条例》,2018年3月1日起,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上市公司除外)须在其注册办事处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以供香港执法人员查阅。
如果公司没有遵从法律规定备存SCR(重要控制人登记册),该公司及其每名责任人将被处罚至高25,000港币的罚金,并另外每日处罚700港币的罚金,严重者将会被判刑。
各位香港公司企业主要注意啦~
建议尽快处理以免遭受罚款或刑法,一个电话联系就可以解决问题,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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