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香港公司都要挂水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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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公 司须在其注册办事处和业务场所4展示其名称,并置于可让访客易于看见的位置。
(b) 就业务场所而言,只有在该场所向公众开放的情况下,上文(a)段所述的规定方会适用;
(c) 考虑到公司服务提供商和清盘人的惯常做法,在下列情况下,展示有关公司名称的规定可予免除 ——
(i) 公司自成立以来从来没有会计交易;或
(ii) 公司已就其财产委任清盘人、接管人或经理人,而有关地点也是这些人士经营业务的地点;以及
(d) 鉴于一个地点(例如公司服务提供商的办事处)用作多间公司的注册办事处的情况普遍,此规例也加入条文,方便在多于六间公司所共享的地点使用电子器材展示公司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