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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人开香港离岸公司,该离岸公司属于香港纳税居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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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rb

赞同来自: wind Yang159 Hood

香港居民身分证明书是一份由香港税务主管当局向香港居民发出的文件,用作证明其香港居民身分,以能申请享受香港居民和其他国家/地区的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 / 安排下的待遇。

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 / 安排下的待遇包括享受优惠预扣税率。例如,对于从中国大陆公司获得红利的香港公司来说,优惠税率是5%,而不是通常的10%。

2015年以来,香港税局对香港税收居民身分的管理越来越严格,针对每一家企业的申请都会进行严格的调查和审查,如果该企业在香港没有实际经营业务、没有场地、没有人员、董事会不在香港举行、董事也不居住在香港、在香港也没有纳税等情形,香港税局就不会给申请企业开具香港居民身分证明书。

接下来,让我们先来看下香港税收居民的定义。

根据香港税务制度,“居民”的定义分为两类:香港个人居民和香港公司居民。

对于香港公司居民而言,香港税务部门正在采用其他司法管辖区通常采用的做法。也就是说,在做法上两者并没有特别之处。例如,香港公司居民必须是在香港成立或组成的公司 / 合伙 / 信托 / 团体;或者在香港以外成立或组成但在香港管理或控制的公司 / 合伙 / 信托 / 团体。

这并没有什么好惊讶的。事实上,在香港以外成立或组成的公司 ,比如说一家BVI公司,可以在另一种管辖范围内成为税收居民,这是国际税务法中普遍认同的一种做法。 由此可见,在许多人看来,“离岸”=“免税”,其实是一种误解。 因为在其他国家/地区成立或组成的公司也是有可能成为公司居民的。

在香港以外成立或组成但在香港管理或控制的公司, 即公司整体日常业务营运的管理或施行管理层决策,或由董事会制定管理政策等在香港执行。例如:一家拥有员工的BVI公司,如果办公室和公司交易都在香港进行,那么这家公司将在香港进行纳税。但这样的好处在于,成为香港税收居民即可申请“居民身分证明书”。

类似的法律和安排也存在于其他国家/地区,例如中国大陆及台湾地区。

以下是申请人必须要做到/持有用以申请“香港居民身分证明书”的条件:

首先,公司在香港必须有营业地址。这点是毋庸置疑的。

其次,即便公司在其他地方注册,但是其管理和决策都在香港进行。这可以从公司管理的事实进行判定。(请注意,下文的举例并非详尽无遗)例如,至少有一名董事成员在香港有固定住所。如果董事没有常住香港的人员,需要说明公司如何及由谁在香港行使管理和控制,并提供证明文件。举个例子, 历年内举行的每一次董事会议,公司需要能够提供会议日期、出席的董事姓名、举行会议的地点,以及经过讨论的事项详情即通过的决议,会议记录。

最后是其他参考因素:比如公司在香港有主要往来的银行, 有至少一名主管及一名雇员在香港有固定住所。

现在我们来看看如何做好中国大陆和香港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安排的申请吧!

自2015年11月1日起,申请人不需要夹附中国大陆税务机关发出的转介函。根据新的规定,申请人只要就某一历年获发的居民身分证明书,一般可用作证明该申请人在该历年及其后连续两个历年的香港居民身分。申请人无需就后述两个历年提出居民身分证明书申请。如申请人的情况发生变化或已经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享受安排待遇条件,则已发出的居民身分证明书不能用作证明申请人在情况发生变化后的香港居民身分。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获发居民身分证明书并不保证其一定能享受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 / 安排。中国大陆的税务机关会就该人士是否符合所有相关条件和是否可享受有关待遇作出决定。

然而,如果中国大陆的税务局拒绝接受,香港政府将会提供帮助。比如您,作为香港的纳税人认为大陆的税务局不应拒绝给予其应享有的待遇,您可以向香港税务局提出申请,按照相关的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 / 安排中的相互协商程序,与中国大陆税务局进行磋商。

可以看出,在申请“香港居民身分证明书”之前,公司应该要做很多操作,以此来建立一个“香港纳税居民的存在”,从而符合申请“香港居民身分证明书”的资格。令人遗憾的是,有很多客户误解了这一点,在没有香港办公点的前提下申请“香港居民身分书”。请注意,一旦提交申请,公司就无法进行修改,而如果申请失败,那一年的优惠政策也就永远消失了。(宏杰)
2017-09-25 09:57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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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ily司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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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税务居民企业认定,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核心条件:
1) 在香港有实际办公场所和雇员;
2) 公司的董事、管理人员要是香港的居民,且在香港有住所;
3) 企业在香港有实质的业务经营和收入;

如果不是当地税务居民企业,那么CRS信息交换的时候,就会把公司账户信息交换给股东税务居民身份所在国,股东是中国居民,那这家香港公司的账户信息被交换会国内税局

少国内老板注册的香港公司能够满足香港税务居民企业要求的,那么香港公司对应的账户信息,从2018年开始都已经通过CRS被交换会国内了,现在国内查税,银行、海关和税局都是联网的,法人、股东的个人账户信息、关联公司账户信息也都属于重点监控范围,如果国家真要查,那真的避无可避
所以现在很多有香港企业的老板,都在转向新加坡,
新加坡作为离岸公司注册地,除了节税、走账方便等,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注册新加坡公司,被认可为新加坡税务居民企业,账户信息不用参与CRS交换
2020-08-20 18:09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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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rley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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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那个大陆人,仅此而已吧!
2017-09-22 16:42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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