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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中外合资公司是否需要向发改委进行备案?

2017-08-05 11:33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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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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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有关窗口办理;投资3000万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由县发改委核准,3000万美元及以上的项目由县发改委初审转报;税务登记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设立审批流程图材料

税务登记(县国地税联合办证窗口)
提交材料:
1、《税务登记表》;
2、《税种登记表》;
3、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副本复印件;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5、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等)复印件;
6、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或护照、暂住证等)复印件;
7、公司章程或总机构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8、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复印件;
9、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
10、总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董事决议复印件;
11、改制企业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复印件。
办理时限:即办。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批(合资、合作项目)(市商务局窗口)
审批权限:
1、外国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中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
2、投资总额3000万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
提交材料:
1、设立合资、合作企业的申请报告(原件);
2、合资、合作各方向发改委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及发改委对项目的核准文件(原件);
3、由合资、合作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的合同、章程及附件(原件);
4、合资、合作的外国投资者经所在地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主体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5、合资、合作的外国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
6、中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董事会成员名单,合资、合作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董事委派书(原件)、董事身份证(复印件);
8、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核定通知书(复印件);
9、合资、合作各方签署的进口设备清单(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等);
10、公司住所证明(复印件);
11、审批机关需要的其它材料:如中方是以国有资产(非现金)投入应提供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件(原件)。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申请人提交材料报市商务局行政审批科。符合条件的,商务局同意登记备案;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并书面告知。

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市财政局窗口)
提交材料:1、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1份;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3、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4、地税、国税部门税务登记证复印件1份;5、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复印件1份;6、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先进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1份。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外汇登记(国家外汇管理局马鞍山市中心支局)
外商投资企业应按规定,在营业执照下发后30日内及时办理外汇登记。持以下材料向注册地外汇局申请办理:
1、书面申请(申请人应详细说明外国投资者的最终控制人和主要经营业绩,外国投资者和主要经营业绩不明的,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中承诺“本公司外国投资者没有直接或间接被境内个人、境内机构持股或控制,如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骗取外汇登记的行为,本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愿意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法律后果);
2、外商投资企业提交的统一格式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申请表》;
3、商务(或行业等)主管部门批准企业成立的批复文件、颁发的批准证书;
4、经批准生效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同(外商独资企业除外)、章程;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非法人中外合作企业提供营业执照;
6、组织机构代码证;
7、中方投资者为境内机构的提供该境内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营业执照副本;中方投资者为境内自然人的提供该自然人的身份证;外方投资者为境外个人的提供该个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外方投资者为境外机构的提供其机构登记注册证明文件;
8、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注:3、4、5、6项均需验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市质监局窗口)
提交材料:
1.申请表;
2. 2.单位设立的有关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登记证、社团登记证、党政机关成立批文等);
3.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时限:即办。

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市工商局窗口)
提交材料:
1、拟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
2、全体投资者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原件);
3、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批准证书;
4、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和章程;
5、投资者合法开业证明;
6、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公司住所证明;
8、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的委派(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9、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10、其它有关证件、文件。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2017-08-07 09:17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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