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S 只申报银行账户余额,不对交易总额进行申报吗
CRS的交换机制
- 由一国(地区)金融机构通过尽职调查程序,识别另一国(地区)税收居民个人和企业在该机构开立的账户;
- 该金融机构按年向所在国(地区)税务主管部门报送上述账户信息;
- 该国税务主管部门与账户持有人的居民国税务主管当局开展信息交换,最终实现各国(地区)对跨境税源的有效监管。
以下金融资产信息将被交换
- 个人或其持有的海外壳公司银行账户的存款账户(现金及各类理财产品)
- 股权/债权权益(投资基金中持有的LP投资份额)
- 现金值保险合约
- 托管账户
- 年金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