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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重复征税 中国已与106个国家和地区签署税收协定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副司长蒙玉英14日在北京介绍说,截至2016年底,中国已与106个国家和地区签署税收协定,其中属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有54个,运用协定帮助企业消除重复征税。
  
  她说,这是世界上第三大协定网络,覆盖了中国主要对外投资目的地。中国将继续推进协定谈签和修订,为跨境经营纳税人提供保障和支持。与此同时,中国税务部门积极做好协定执行工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保障中国“走出去”企业的合法权益;推进相互协商,为企业解决跨境涉税争议,争取公平的税收待遇、构建透明的税收环境。
  
  14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举行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在线访谈,蒙玉英接受访谈时作了上述表示。
  
  她介绍说,近年来,中国对外投资规模增长迅速,中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开拓国际市场的意愿愈发强烈,但在“走出去”过程中,很多企业因缺乏了解东道国税制的渠道,忽视了对税收政策的“知己知彼”,导致不能合理判断及有效控制跨境经营税收风险。
  
  蒙玉英建议“走出去”的中国企业,弄清楚东道国的税收政策和征管情况,弄明白中国涉及境外投资经营的税收规定,知晓中国与对方签订的税收协定,作好税收规划、控制税收风险。
  
  蒙玉英还介绍说,2015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在总结前期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实现了国别税收信息研究工作的推广,使之全面覆盖“一带一路”以及中国企业“走出去”主要投资目的地。期间,编制的国别投资税收指南,可以帮助企业了解美国、俄罗斯、日本、印度、菲律宾等19个国家和地区的整体营商、税收环境,从而提升合作遵从、降低税收风险。

附1:
国家:日本、美国、法国、英国、比利时、德国、马来西亚、挪威、丹麦、加拿大、瑞典、新西兰、泰国、义大利、荷兰、捷克和斯洛伐克(仅适用于斯洛伐克)、波兰、澳大利亚、前南斯拉夫(仅适用于波黑)、保加利亚、巴基斯坦、科威特、瑞士、塞浦路斯、西班牙、罗马尼亚、奥地利、巴西、蒙古、匈牙利、马耳他、阿联酋、卢森堡、韩国、俄罗斯、巴新、印度、毛里求斯、克罗地亚、白俄罗斯、斯洛文尼亚、以色列、越南、土耳其、乌克兰、亚美尼亚、牙买加、冰岛、立陶宛、拉脱维亚、乌兹别克斯坦、孟加拉、原南斯拉夫联盟(仅适用于塞尔维亚和黑山)、苏丹、马其顿、埃及、葡萄牙、爱沙尼亚、老挝、塞舌尔、菲律宾、爱尔兰、南非、巴巴多斯、摩尔多瓦、卡塔尔国、古巴、委内瑞拉、尼泊尔、哈萨克斯坦、印度尼西亚、阿曼、尼日利亚、突尼斯、伊朗、巴林、希腊、吉尔吉斯、摩洛哥、斯里兰卡、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文莱、阿塞拜疆、格鲁吉亚、墨西哥、沙乌地阿拉伯、阿尔及利亚、新加坡、塔吉克斯坦、埃塞俄比亚、土库曼斯坦、捷克、比利时、芬兰、赞比亚、叙利亚。

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
CRS
2017-04-18 11:17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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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he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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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就不该双重征收嘛
2017-04-20 22:24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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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zou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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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只是承诺加入 CRS吧,具体还要看中国跟各国(地区)独立签署交换协议及实施时间
2017-08-28 21:30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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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E_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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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s全球征税体系包括国家
2017-08-29 09:08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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