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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月一号出的CRS政策要如何应对呢?

CRS
2017-01-10 15:24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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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GS 手机版

赞同来自: luokun

最近什么应对CRS朋友圈天天有朋友转发。转给你看,具体来源不清楚。
应对CRS全球征税
1.移居到一个或几个低税国家居住,最好拥有一个低税国家的国籍

美国人民给大家做了表率,在FATCA实施后,放弃美国国籍/绿卡人数连续创纪录,他们的实际行动表明两件事:全球征税很可怕、失去一个大国的国籍并不是世界末日。Facebook创始人之一的Eduardo Luiz Saverin在公司上市前果断放弃美国籍,并在新加坡居住。类似的案例有很多。

有些国家规定在该国居住超过一定时间 – 一般为半年 – 即成为该国的税务居民从而可能就全球收入纳税,这种情况下,选择居住在两个国家就成为一个现实的选择。

2.转移海外资产、金融账户等至不必被全球征税的家庭成员名下

父母、配偶、子女等都可能助力合理避税。之后从全球规划、家族传承的角度配置资产。

3.化整为零

目前CRS规定,实体账户余额超过25万美元、且账户控制人为另一税务管辖区的税务居民,则金融机构必须报告该账户信息。换句话说,低于25万的实体账户则不必报告。对于个人账户,此门槛为100万美元。该规定只适用于‘已存在账户’和在某些情况下已开户的个人或实体。

4.用好信托、基金、保险、托管(custodial)银行/机构、房地产等

比如,按CRS要求,另一税务管辖区的信托参与人的信息都会被提交、交换,但同时只要求一位信托人(settlor)的信息被披露。

5.以另一个身份持有资产、开立金融账户等

举个例子,A国有很好的税收制度且不对其公民或居民的全球收入征税,那么高净值人士Z可考虑取得A国公民身份、然后以此新身份管理全球资产和账户,Z的账户所有人、实体控制人等相关信息可全部登记为A国的真实信息,如地址、电话等,这样情况下在B国的资产或金融账户信息将由B国的金融机构报告给B国税务机关(因Z的账户信息使B国金融机构认为Z为A国税务居民),之后Z的账户信息由B国税务机关自动交换给A国税务机关,由于A国没有全球征税制度,A国税务机关不会就此向Z征税,无论Z身处何处。

6.资产可转移至未参与CRS的国家

目前参与CRS的国家/地区有98个,那意味着未参加的还有约100个国家,虽然绝大部分都是发展中国家,这里面仔细挖掘的话还是有些宝贝的。但无法保证这些国家以后不会加入CRS。如前所提及的,美国目前可以作为一个离岸的选择(适用于非全球征税国家的公民或与没有美国签署FATCA协议的国家的公民)。另有几个管辖区也值得推荐。

7.目前有些机构并未纳入到金融机构的范畴

比如自由港口、自助存物及其他存储机制未受CRS管理。这为储存贵金属、艺术品、珠宝、名酒及其他高价值物品留存了一定空间。

全球征税是个不断演进和各方博弈的过程,而且OECD也一直在不断改变、改进CRS和协调成员之间的关系和合作。我会继续关注未来的发展。
2017-01-10 17:37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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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d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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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代理可以做CRS评估的,比如 CIL ,你可以找他们。
2017-01-10 15:27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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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lix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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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代理关于 CRS的讲座,没空去。楼主如果在一线城市,可以搜一下 CRS讲座,应该有不少的。
2017-01-10 15:59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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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id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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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CRS对策
2017-01-13 14:12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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