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在国内业务需要缴税吗?
首先,香港公司在内地经营业务,可以根据《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非居民企业为中国境内客户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凡其提供的服务全部发生在中国境内的,应全额在中国境内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凡其提供的服务同时发生在中国境内外的,应以劳务发生地为原则划分其境内外收入,并就其在中国境内取得的劳务收入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务机关对其境内外收入划分的合理性和真实性有疑义的,可以要求非居民企业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并根据工作量、工作时间、成本费用等因素合理划分其境内外收入;如非居民企业不能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税务机关可视同其提供的服务全部发生在中国境内,确定其劳务收入并据以征收企业所得税。
如香港公司在内地没有申报或代缴代扣所得税,那么香港公司就需要在香港申报缴纳利得税。
虽说香港采用属地征税原则,只对源自香港本土的利润征税,但香港公司申请离岸免税的过程和满足条件非常难,而且没有哪些会计师楼会保护100%能申请通过。
香港公司申请离岸豁免的条件满足但不限于以下条件:
- 于香港以外地方进行销售采购活动(包括取得、洽谈、签妥合同/ 订单);
- 货物不经香港港口;
- 供应商和客户均不是香港公司或香港籍个人;
- 不在香港接收/ 发出及处理客户/ 供应商订单;
- 不在香港审批及确认订单;
- 不在香港定价、作决策或确定供货商;
- 不在香港进行市场推广、宣传或销售行为(不管是直接或经委任独立代理人进行);
- 不在香港进行质量监控及安排货运;
- 不经过香港本地仓库存取;
- 收付货款由香港以外地方的管理层下达明确指示及批准;
- 企业备有充分及适当文件以证明符合以上条件。
如果你觉得你香港公司能够满足以上要求,可以请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并向香港向税局申请离岸豁免,申请递交之后由税务局审核并告知申请结果,申请成功的话就不需要在香港缴纳利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