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form e),这里的中国指的是中国内地,并不包括中国香港、澳门、台湾。
享受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关税协议下优惠待遇而接受本证书的缔约各方:文莱、柬埔寨、中国、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
条件:出口至上述任一方的产品,享受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关税协议下优惠待遇的主要条件是:
- 必须是在目的国可享受关税减让的产品;
- 必须符合产品由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任一方直接运至进口方的运输条件,但如果过境运输、转换运输工具或临时储存仅是由于地理原因或仅出于运输需要的考虑,运输途中经过一个或多个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非缔约方境内的运输也可接受;
- 以及必须符合原产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