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你可能理解错了。香港公司并没有豁免新公司18个月的税收,只是相对于旧公司来说,放宽了第一次财政年度,但不得超过18个月。那也就是说,香港公司自成立日起大约18个月左右会首次收到香港税务局发出的利得税报税表,收到税表后三个月内要提交报税表(非第一次报税,要一个月内递交),除非得到税务局同意延期。若没有在指定期限满前提交报税表,便属违法,并会受到惩罚。那再说说免税,香港是采取来源地征税原则,不在香港产生的利润无须在港课税。也就是说,如你香港公司利润不是源自香港的话,你就可以符合条件向税务局申请利得税的离岸豁免,如税务局认可即可获得免税。当然,
申请离岸免税过程是复杂的,这里就没办法给你详细回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