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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员工离职需要报税务局吗?

各位大侠,

我司有一个香港同事离职,是否需要填表上报香港税务局,表格要在哪里下载呢?
2015-10-16 11:52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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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g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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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税局网站雇主责任写得很清楚啊

保存雇员的薪酬纪录

由你聘用首名员工开始,就要履行雇主的税务责任
聘用雇员时你须为他 / 她 保留以下纪录
(a) 个人资料(姓名、地址、香港身分证号码或护照号码及发证国家,婚姻状况)
(b) 受雇性质(全职或兼职)
(c) 受雇职位(例如:营业经理、营业员、工人、公司内部律师、会计、董事)
(d) 以现金或其他方式支付的薪酬款额(不论以港币、外币或在海外支付)
(e) 非现金和其他附带利益(例如 : 宿舍、度假旅程利益、股份奖赏、股份认购权)
(f) 雇员和雇主支付强积金计划(或类同计划)的供款
(g) 雇佣合约及其后的修订条款
(h) 受雇期间
你必须向税务局提供 :
(a) 雇员个人资料的更新,例如:雇员的新住址和通讯地址或婚姻状况变更
(b) 有关受雇条件的转变,例如:雇员由全职改为兼职
(c) 雇员的香港身分证号码
业务经营者须保存业务纪录(包括支付员工薪酬的纪录)最少 7 年。 如想更了解须如何保留纪录及甚么纪录须要保存,请参阅
保存业务纪录须知
税务局是否接受以电子格式保存的业务纪录作为税务纪录

申报支付给雇员的薪酬
一般事项

(1) 你须在 1 个月内填妥及交回雇主报税表(BIR56A 表格),即使

你没有雇用任何员工(你应在 BIR56A 表格填报「无」)
你仍未开始营业,或
你已暂停营业或结束生意。

(2) 假如你雇用的员工符合列载于BIR56A表格及IR56B表格的附注及说明内第1(a)项的情况,但直至2016年4月中旬仍未收到2015/16年度的雇主报税表,你须通知税务局索取报税表。 详情请按这里。

(3) 请提供一份填交的 IR56B / 56E/ 56F/ 56G 表格的副本给有关雇员,以便他 / 她正确填写其报税表,并请参阅 雇主的申报责任( IR56H 表格)。

雇员的香港身分证号码
如在填报雇主报税表时,该雇员仍未领有香港身分证,例如聘自外地或由海外公司借调的雇员,你可填上他/她的护照号码及发证国家。 但请注意,你必须向该雇员作出跟进,在得知该雇员的香港身分证号码后,应尽快以书面通知税务局,以便更新他/她的个人资料。

持续受雇雇员
你须在 2015/16 年度雇主报税表( BIR56A 表格及 IR56B 表格)中,填报下列雇员 :

(a) 全年入息总额为 $120,000 或以上(单身人士)
(b) 已婚人士(不论入息多寡)
(c) 兼职员工(不论入息多寡)
(d) 董事(不论入息多寡)

新聘雇员
如你聘用一名可能须缴纳薪俸税的员工,必须在 3 个月内填交 1 份(绿色 IR56E 表格或经雇主电子报税)。

见例子 1

雇员停止受雇(或死亡)
你须于雇员停止受雇前 1 个月,填交 1 份(蓝色 IR56F 表格或经雇主电子报税)。

见例子 2

雇员长期或永远离开香港
(a) 你须向该雇员查询他的预计离港日期
(b) 你须在他预计离港日期前 1 个月,填交 2 份(粉红色 IR56G 表格或经雇主电子报税)。
(c) 由你填报 IR56G 表格日起,不可付给他任何薪酬(包括薪金、佣金、花红和发还给他的租金 / 开支,无论是金钱或其等值),直至他办妥清税手续及向你出示税务局发出的「同意释款书」后,才可支付已扣存的款项给他 。
(d) 请参阅

例子 3
离港清税 - 雇主及雇员应办 / 注意事项( IR6158 表格)
即将离港(雇主和雇员应遵办的税务规定)

例子

例子1

X公司由2015年4月3日聘用陈玛利女士为簿记员。

如新员工可能须课薪俸税
(a) 填交IR56E表格
X公司须于2015年7月3日前交回1份填妥(绿色IR56E表格或经 雇主电子报税 )。

(b) 填交IR56B表格
如直至2016年3月31日X公司仍然雇用玛利,则在2016年4月初收到有关年度的雇主报税表时,就须要为玛利填报一份IR56B表格。
但如果X公司为一新成立公司,并在2016年4月中旬后还没有收到该年度的雇主报税表(IR56B表格),X公司须去信税务局索取有关表格。

X公司须将已填交的IR56E表格和IR56B表格副本交给玛利作为参考。
如果玛利全年入息不超过个人基本免税额但已婚,公司亦不知道她丈夫的收入是多少,X公司须如上文所述,为她填交IR56E表格和IR56B表格。
如果玛利是一个兼职员工和未婚,而X公司亦不知道她是否有另一份兼职或全职的工作,X公司须如上文所述,要为她填交IR56E和IR56B表格。

例子2

刘佐治先生在2016年7月5日从Y公司离职。

Y公司须查询和证实佐治于离职后是否会离开香港

(a)如不会离港,Y公司须于2016年6月5日或以前交回一份填妥(蓝色IR56F表格或经雇主电子报税)。

(b)如会离港,Y公司须交回两份填妥(粉红色IR56G表格或经雇主电子报税)和不得支付任何款项给佐治。

请参阅例子3
Y公司须将已填交的IR56F表格副本交给佐治作为参考。
须注意,如Y公司已为佐治填交IR56F表格,则无须再次为他填交该年度的IR56B表格,因为就相同收入填交两份不同的IR56系列表格,可能会导致同一笔收入重复计税。

例子3

黄彼得先生于2016年7月5日由Z公司离职,其后于2016年7月8日往加拿大深造。

Z公司须于2016年6月8日或以前为彼得提交两份填妥(粉红色IR56G表格或经雇主电子报税)。
除填交IR56G表格,Z公司在提交IR56G表格的日期起计1个月内,不得支付任何薪酬或款项(包括薪金、佣金等等,无论是金钱或其等值)予彼得。
Z公司须将已填交的IR56G表格副本交给彼得作为参考。
Z公司须提醒彼得于离港前,联络税务局办理清税手续。
彼得清缴所有税款后,税务局会发出「同意释款书」。 Z公司可于彼得出示「同意释款书」后,支付扣存的款项给他。
如彼得欲实时索取「同意释款书」,他必须于税务大楼1字楼邮政局的付款柜位以现金、「易办事」或银行本票清缴税款,再携同收据往税务大楼7字楼向收税主任索取「同意释款书」。 在一般情况下,可于30至40分钟后收到该「同意释款书」。
如彼得以支票清缴税款,税务局通常会在收到该支票的十天后,以邮寄或其他方式发出「同意释款书」。
如果税务局评定彼得无须缴交税款,亦会在完成清税手续后发出「同意释款书」。
如彼得未能依缴税期限把全部税款清缴,税务局会向Z公司发出扣款通知书(IR113表格),要求Z公司从扣存的款项中清缴彼得的欠税。 若彼得向Z公司提出诉讼,追讨欠薪,Z公司可引用有关的税例条文,为其扣税一事作免责辩护。
须注意,如Z公司已为彼得填交IR56G表格,则无须再次为他提交该年度的IR56B表格。 因为就相同收入填交2份不同的IR56系列表格,可能会导致同一笔收入重复计税。
2016-09-23 09:34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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