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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成立的公司是不是非居民企业

2015-09-08 15:31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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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rb

赞同来自: marshallo 小小磨叽 patpat bj007

先说说非居民企业的概念吧。

非居民企业与居民企业是相对称的,是相对于居民企业而言的。

非居民企业概念: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这句话可以分两段理解。

第一段:非居民企业是按照外国法律注册成立的,首先,是外国的企业法人,同时,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如果在我国境内,就是我国的居民企业了。例如一些在香港等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应该被认定为我国的居民企业。

第二段:并非所有的外国企业都是我国的非居民企业,如果它中国没有任何关系的话,它也不属于我国的非居民企业。这种关系的发生有两种情形:
  • a) 在我国境内有机构场所
  • b) 我国境内没有机构场所 但是有境内的所得

特别强调的是: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独立的全资子公司属于居民企业,不属于非居民企业。

换句话说,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成立的机构场所,如果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形成母子关系的,则该机构应界定为居民企业,如果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形成总分关系,则该机构应界定为非居民企业。

看完上面这些,楼主应该怎么去认定在香港成立的公司在什么情况下是居民企业,什么情况下是非居民企业了吧。

下面继续脑补一下非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按照是否设立机构场所分为两类:

第一类非居民企业是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如:外国分公司、代表处 还有到中国境内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勘探等工程作业的企业 还有在中国境内提供咨询、管理等劳务活动的外国企业。这一类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或常设机构必须承担与自身有关的无限纳税义务,也就是说它们要对自身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履行纳税业务;

第二类非居民企业是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但是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例如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等,或者说它在中国设立了机构场所,但是取得的所得与这个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外国企业。在这种情况下 这类型的非居民企业对中国政府承担的是有限纳税义务,也就是说它仅仅就它自身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非居民企业是否在我国境内构成机构场所? 《企业所得税法》的判断标准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中指出机构、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
  1. 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
  2. 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3. 提供劳务的场所;
  4. 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
  5. 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2022-01-09 01:01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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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ily司马移

赞同来自: olevia

香港的“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核心条件
1) 在香港有实际办公场所和雇员;
2) 公司的董事、管理人员要是香港的居民,且在香港有住所;
3) 企业在香港有实质的业务经营和收入;
2020-08-20 17:41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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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a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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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香港公司是内地管理,那就是居民企业,如果不在内地管理,算是非居民企业。
2015-09-08 16:10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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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oy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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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香港公司是居民企业还是非居民企业这里就说了啊http://www.liankuaiche.com/question/59707 @fengbo
2015-09-08 16:23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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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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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是非居民企业
2022-01-09 00:47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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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上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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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在哪里经营管理来定的吧,比如你香港公司管理团队都在内地,那就肯可能被判定为居民企业了。
2015-09-08 15:46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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