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保兑的信用证,多了一家信誉好的银行对受益人承担在交单相符情况下的付款责任,即受益人向保兑行提交了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保兑行则先行对受益人付款。即保兑信用证多了一重收汇的保障。
不保兑信用证是指开证银行开出的信用证没有经另一家银行保兑。即便开证行要求另一家银行加保,如果该银行不愿意在信用证上加具保兑,则被通知的信用证仍然只是一份未加保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当开证银行资信好和成交金额不大时,一般使用这种不保兑的信用证。
不保兑信用证的特点是:只有开证行一重确定的付款责任。
如果开证行的信誉好,就不必保兑——不保兑的信用证,如果开证行倒闭,受益人就不能够及时收回货款,而保兑信用证的受益人因为有保兑行的担保,所以,在开证行倒闭的情况下也能够及时收款——这是保兑与否的区别。
一般情况下,通知行是保兑行,即通知行是与开证行有密切关系的银行,且开证行可以只是通知行对其开立的信用证加保,而受益人则可以直接向保兑行交单议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