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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的出口货物暂时仍按照现行规定打印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即1、5月1日(含)后出口的货物,企业无需在电子口岸出口退税模块中做数据报送,5月1日前出口的货物则仍需按原出口退税申报流程进行出口退税数据的报送;若是5月1日之前报关出口的,一般情况下货物出口结关后3-5个工作日报关单电子信息即可传输至中国电子口岸,如结关后超过5个工作日尚不能查到报关单信息的,应是数据传输问题,建议企业与申报地海关联系,重新签发报关单电子数据。2、2015年5月1日(含)以后出口的货物,海关不再签发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关于退税过程中原涉及到需出口退税专用联的,目前国家税务总局还未出台具体操作细则,建议继续关注国税总局网的相关公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