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报税提交给税务局的审计报告别人能查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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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您大可放心,一般人是不可能查得到的。有时候确实会有些客户像你一样会担心自己交给税务局的数据,会被其他人查询到或者被不恰当地转到其他地方去。而事实上,香港税务条例中第四条的公事保密,是有明确规定:税务局的职员,除非是在处理税务条例所赋予的职责时外,均须将纳税人的数据保密及协助保密。
由于税务局的职员已经在监誓员面前宣誓及签署保密誓言,故此,法庭亦不可以要求税务局出示任何报税表、文件或评税单(当然在执行税务条件时例外)。另外的豁免包括差饷物业估价署署长、印花税署署长、遗产税署署长、律政司司长或获律政司司长授权的任何公职人员,根据《商业登记条例》(第310章)获委任或受雇执行条例规定的任何人,以及审计署署长或获授权的任何人员,就执行相关的事宜而有一定严格程序下的披露。
当然,在全球的税务透明化趋势下,国际上越来越重视如何防止和打击跨境逃税活动。而要优化税务透明度,就得借助及依赖各地的税务数据交换机制。香港就是透过“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议”(CDTA)和“税务数据交换协议”(TIEA),因应缔约伙伴的请求,与对方进行税务数据交换。
由于税务局的职员已经在监誓员面前宣誓及签署保密誓言,故此,法庭亦不可以要求税务局出示任何报税表、文件或评税单(当然在执行税务条件时例外)。另外的豁免包括差饷物业估价署署长、印花税署署长、遗产税署署长、律政司司长或获律政司司长授权的任何公职人员,根据《商业登记条例》(第310章)获委任或受雇执行条例规定的任何人,以及审计署署长或获授权的任何人员,就执行相关的事宜而有一定严格程序下的披露。
当然,在全球的税务透明化趋势下,国际上越来越重视如何防止和打击跨境逃税活动。而要优化税务透明度,就得借助及依赖各地的税务数据交换机制。香港就是透过“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议”(CDTA)和“税务数据交换协议”(TIEA),因应缔约伙伴的请求,与对方进行税务数据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