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你是真不知道还是装不知道啊?没看到利得税税表上的提示吗?这至少也是常识吧。香港税务局很明确的规定,香港有限公司只要有业务运作的话,不论是否香港本地发生,都要做好核数师报告审计和免税申请才可以合法豁免税收。政府对于每间公司都有7年的追溯期,什么时候查到了都可以追究你之前的瞒税责任。一旦查到了这个瞒税责任不会由代理公司来承担,而是由公司董事来负责,这点首先是希望了解。
作为秘书公司来说税局什么时候查到我们是没有办法说明的,毕竟我们不是政府,也不需要承担责任。从我们的角度来说,如果一间香港有限公司希望合法免税的,并且有一定的业务量情况下,建议做好正规的核数师报告审计然后申请免税,这样才可以避免后续的法律责任问题。本身你的公司如果满足香港公司免税条件,即使作了正常的核数师报告审计也是可以申请免税的,不需要交税。你已经享受了香港政府的税务优惠,那么这个时候不要为了一年几千的审计报税费用去作违法的事情,挑战税务局。
所谓的“零申报”就是当你的代理收到香港税务局的税表时,帮你在税表的纳税处填个0,可以说几乎没有任何的技术含量。给到税务局的感觉就是你公司这个财政年度没有运作任何业务。而实际上香港税务局规定只要你公司有业务运作,不管业务是否在香港发生,都要作一份核数师审计报告向政府申报财务记录,这块是要会计师资质的,另外以后如果你的业务流程又符合海外利得条件需要申请海外利得免税,这些是需要律师专业协助的。很多公司做不到这些,所以都会帮你直接作0申报,同时降低注册价格让你先注册了再说,国内朋友对于香港税制也不是很了解,以后查到出了问题所有的瞒税责任也都是董事承担和代理公司没有关系的。
零申报的风险和罚款:如果被查到了的话,香港公司瞒税责任最高可监禁3年,罚款50000HKD,外加3倍税金。代理公司敢这样帮你做,因为将来所有的文件都是由公司的董事来签字确认的,只要你签字之后将来所有的问题都是由公司的董事来承担的,这个和代理公司是没有任何的关系的,另外做零申报费用比较低。还有可能代理公司是没有自己的香港会计师事务所。
代理公司只是你公司的注册秘书,协助你公司管理后续年检和报税。所以作为我们来说会把具体情况和你说明,然后由你来选择处理,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避免后续的麻烦,找到适合自己的操作才是最好的。
TeeVa - 协桥 - 吴卫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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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判断公司是否经营业务的准则,符合其中一项则就可被视为有业务发生:
在银行户口已经留下经营记录;
在政府海关、物流公司已经留下进出口记录;
与香港客商发生购销关系;
在香港已经聘请雇员;
容许或授权在香港使用专利,商标设计等数据;
容许或授权在香港使用动产收取租金,租赁费等款项;
委托在香港代销;
其它得自或产生于香港的利润。
只要以上的所有条件都不符合,香港公司才可以做一个业务不活跃报告(零申报)。香港公司可以连续零申报,但税务局有7年的追查期,也就是说税局有权追香港公司七年以内的财务报表,因此不管您是做零申报还是做审计,都需要把业务各项单据及银行月结单保存好。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而做零申报,一旦被政府查到,是可能要受到“瞒税”的罚款的。若税务局认为有关人士蓄意避税,根据《税务条例》第八十二条,一经判罚,最高可被征收少收税项三倍的罚款及监禁三年。
那为什么一些代理公司声称可以无条件做零申报呢?因为将来所有的档都是由公司的董事来签字确认的,只要你签字之后将来所有的问题都是由公司的董事来承担的,这个和代理公司是没有任何的关系的,而且做香港公司零申报费用相对比较低,还有可能代理公司是没有自己的香港注册会计师。
关于香港公司报税的简要说明: 香港有限公司每年均要向税务局申报税项,其责任由董事负责,如在指定时间内公司仍未能提交核数师报告、报税表及公司雇员的薪金申报表,税务局会对该公司作出税款评估。为避免多缴不必要的税款,董事应主动并尽快处理公司账目并交予核数师审核,第一次核数期限为公司成立后18个月内(一般公司的截数日会定于3月31日/12月31日,有80%的香港公司都会选择在3月31日作为公司埋数的时间);当公司经营者收到税务局的有关信件或税表时,应该尽快安排有关核数师进行核数工作。
香港有限公司报税可分为两种:
第一:DORMANT A/C(零申报/业务不活跃审计报告),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适用:
1. 没有购买任何物业、资产;
2. 没有任何银行出入记录(银行月结单);
3. 没有经营任何业务,(包括香港本地业务和海外业务)。
第二:AUDITOR’S REPORT(核数师报告)
《香港公司法》规定:任何香港有限公司每年都必须递交核数师报告,交代该年度内公司所从事的一切业务。无论公司有无盈利都必须递交报告。 因为香港实行来源地征税原则,如果公司的盈利并非在香港产生,则香港税务局就无权要求该公司缴交利得税,可以向香港政府申请海外利得,申请获批准后就可豁免相应税款,但亦必须要做一份相应的核数师报告。
那为何“无需做核数师报告”的观点会在许多公司中流传呢?因为核数师报告并非任何人都可以做。必须持牌的CPA注册会计师方有资格出具核数师报告。内地的许多商业咨询公司并不拥有合格的注册会计师来完成核数师报告。因此,为了避免麻烦与怀疑便声称“无需做核数师报告”或“只需要做业务不活跃的核数师报告”。此种行为会给客人带来极大法律隐患。
当然,有些客人长期做业务不活跃的核数师报告,并且不经过香港进行业务,对此香港税务局是很难采取法律行动的。但一旦客人经过香港,就很可能收到法庭传票,甚至被拘留。这些经历将是十分惨痛的。
根据香港的法律,一间有限公司须每年审核公司的财务报告表,每年至少要做一次核数师报告,至于核数师报告提交税务局的次数则并不确定,税务局一般要求有限公司至少一年交一次,也有半年交一次,甚至也有两年交一次的,他会根据不同的情况而作出不同的安排,但一般来说是一年交一次。 综上所述,向税务局递交核数师报告对于香港有限公司是相当重要的,而且香港公司法规定每间香港有限公司必须每至少年做一次核数,这是每一间香港有限公司的义务。
都免2万利得税了,为啥还要做零申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