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rryChiu158 - (Larry Chiu)資深顧問:最守法且完整的作法,先找原先的代办公司,若贵公司配合的是香港合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他谈谈香港公司目前的营运模式,2008年成立的,行! 将香港公司从2008年至现今的境内外营业活动的贸易单据、银行对账单、合同等商业文件提供给他们,让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作帐且核数工作,我的客户做过,收费是可观的,过程确实满折腾的,但日后就可以用正规方式进行操作,安心的睡觉。上面内容来自:http://www.liankuaiche.com/question/40148
最后,我需要再重申一次,香港公司并非免税天堂公司(tax haven), 境内外的营业行为与收入皆需要作帐,香港地区以外的海外所得是需要透过香港会计师的核数工作,再向香港税局申请税务优惠的,并不是我们自己认定,或是代办公司所宣传的话术那么简单。
香港是个法治社会,若周年申报不实或涉及逃漏香港税负,经税局查获且不予理会,是会法院通报的,那么过境香港时,可要小心呀!
想要避税又想省麻烦,不如使用免税天堂的地区(离岸公司),例如英属维尔京群岛、塞舌尔、英属安奎拉、毛里求斯等,懂的用的人,会帮自己省很多麻烦。
新的一年,祝贵 公司税税平安 生意兴隆!!
希望大家一起探讨,相信现在还有人在犯这样的错误,长期以来,最终还在被回之前的审计报告,造成这方面费用大大提高,真是得不偿失,有业务还在做零申到的伙伴回头是岸啊。
随着内地人士在香港注册公司越来越多,同时出现了不少因对香港法律认知不足而产生的盲点,特别是香港公司年度审计报税方面,长期以来,很多客户对此存有一种误解,以为营业收入不高就可以做零申报。在这里可以肯定的告知各位:根据香港公司法,香港公司必须按时进行年度审计。由于香港税务局就部分长期未有营利或自注册成立之日起,始终无业务往来的公司,建议在递送报税材料时,不必附上审计报告。故此,令这类无运作的公司错误地认为不进行年度审计是合法的,很多时候耐心的解释与指导客户仍不理睬。事实果真如此么?答案当然是否定的。税务局建议部分公司不随同报税材料附上审计报告并不表示可以不按时进行年度审计,因为不进行年度审计是违犯公司法条例的。以下通过香港法院公布的一个案例-关于:L 公司 来给您做具体的分析。
该公司(L 公司)于2004 年中旬在香港注册成立,时任该公司的董事在随后收到税务局的报税表时,认为自己的公司无任何实际业务,并且在咨询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后得到“不是必须进行审计”的非专业答覆。于是,该董事决定在随后的所有年度里均不进行年度审计。
2007 年年底,该公司的母公司由于要融资上市,需要重组公司架构,当时聘请了香港另一会计师事务所为其提供相关服务。在重组过程中,该会计师事务所很快发现L 公司由于从未进行审计而违反了香港公司法,因而无法实现既定目的,且公司董事需要负上法律责任。
此时,只有通过法律程序,向香港法院申请同意其一次性补交所有年度的审计报告,并经由所有股东参阅才有可能弥补过失;同时,客户也需要承担所有诉讼费及法院驳回该申请的风险。虽然法院最终同意客户执行上述的操作,但也着实令人万分胆战心惊,在时间就是金钱的当今社会,每分每秒的背后都是无限的价值,如果不能最快实现架构调整等战略,损失将难以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