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如果申请离岸免税成功后,税局会视公司以后年度都是离岸,只要你香港公司的业务没有改变,在税务局的惯常做法下,申请离岸豁免一次便可,不需要每年都持续申请,但香港税务局会不定时复查。以我们的经验来说,短则两年一次,长则十年以上都没有复查过。如公司的业务于某一年度有变更,只要在核数报告与税表上写清楚,税局就会再次出信询问新业务离岸性质,相当于需要重新申请离岸豁免。
香港公司申请离岸豁免基本条件:
- 供应商和客户均不是香港客商;
- 订单的签署过程均不在香港发生;
- 货物未在香港发生报关、收发货等;
- 未在香港有实体的办公室和聘请香港员工;
- 未在香港政府留有任何经营纪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