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税务局对与利得税报税表一并递交的文件纸张要求
香港税务局希望制备连报税表一并递交的左证文件时,遵照以下的格式:
- 使用表面没有光泽及中等重量(纸张重量每平方米约76克)及A4纸度(即210毫米x 297毫米)的白纸。请勿加上任何钉装封面。
- 使用不褪色黑色墨水清晰可阅、效果均匀地印制,字体大小最小为11号。
- 每页附加标题清楚显示公司的名称及/或其档案号码。
- 文件应以钉书钉于左上角钉稳。请勿使用螺丝钉、环圈、铆钉、封边条/圈/夹或粘贴剂钉装。请勿蜡封。
- 可以双面印制。
来源于香港税务局网站:http://www.ird.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