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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公司在渣打银行开离岸账户需要什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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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gbo

赞同来自: annayu Beli maozhu HummerLee

在英属维京群岛、开曼群岛、萨摩亚、塞舌耳、百慕大、伯利兹等离岸法域注册成立的离岸公司在渣打银行开设账户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 个人身份证明档副本(至少两名董事(包括董事总经理)、所有实益拥有人及所有获授权签署人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证/护照副本(经适当的认证人认证))
2. 组织大纲及章程(正本或经适当的认证人认证的副本)
3. 公司董事(见以下部分[由客户提供的公司董事申请文件])
4. 产权负担证明书(须由可靠的注册代理人在过去六个月内签发以申报有关注册地址、董事及主要股东的详细资料)
5. 有多层拥有权结构的公司(如任何股东是法团,须提供股权结构图以显示与个别最终实益拥有人之间的关系)
6. 商业登记证副本(如适用。如在香港经营业务,需同时提供商业登记证(须经适当的认证人认证))
7. 公司注册/登记证书副本(经适当的认证人认证之公司注册证书副本)
8. 商业户口开户表格及附签署卡的契约

由客户提供的公司董事申请文件:
1. 公司董事通过委任获授权代表处理其他公司(作为该等公司的公司董事)的银行事务的董事会决议,并经适当的认证人认证的副本;并提供由(阿鲁巴、澳洲、奥地利、比利时、巴西、加拿大、塞浦路斯、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直布罗陀、格恩西岛、香港、匈牙利、冰岛、爱尔兰、义大利、日本、泽西岛、荷兰、卢森堡、马尔他、新西兰、挪威、波兰、葡萄牙、新加坡、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南非、西班牙、瑞典、瑞士、马恩岛、英国、美国)所列国家的公证人或银行核证的获授权签署人的样式;
2. 公司注册证书,并经适当的认证人认证的副本;
3. 公司组织大纲及公司章程正本或经适当的认证人认证的副本;
4. 经适当的认证人认证的商业登记证副本(如公司董事在香港注册或在香港经营业务);
5. 如公司董事在香港注册:经适当的认证人认证的表格 NNC1/D2A/D2B 及分配申报书(SC1) / 周年申报表(AR1)副本;
6. 如公司董事是BVI公司、开曼公司、百慕大公司、伯利兹等海外离岸公司:同可靠的注册代理人在过去六个月内出具董事在职证明书,申报有关注册地址及董事的详细资料;
7. 如公司董事在其他海外国家注册:由户口申请人的董事在过去六个月内签署书面确认,并经适当的中介机构认证为正确,以申报有关注册地址及董事的详细资料。

上文提及适当认证人通常指:律师、会计师、公证人、核数师、税务顾问或司法人员或渣打集团有限公司或其附属公司的高级人员,发出身份核实文件的国家的大使馆,领事馆或高级专员公署的人员。
2014-12-05 13:48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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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u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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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4 10:09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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