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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税务优惠估计你也有听说吧,香港采用地域来源原则征税,即只有源自香港的利润才须在香港交税,而源自其他地方的利润则不用在香港交纳利得税(所得税)。这项原则本身非常清晰明确,但在实际应用上,有时可能会引起争议,主要是在界定业务是否在香港发生,利润是否来源于香港的问题上存在争议。有关于此的判断标准如下:
利润在否香港本地产生,主要根据事实来判定,如果业务在香港本地发生,则利润将会被认为源自香港,需要向香港政府纳税。一般验证业务是否在香港发生:
- 如在香港本地经营任何行业 、专业或业务,则所得利润需要在香港缴税;
- 如销售的对象是香港顾客,则所得利润需要在香港缴税;
- 如果买卖合约在香港签订,则所得利润需要在香港缴税;
- 是否在香港发生报关,收发货等;
- 是否在香港政府留有其他经营记录等。
上面大多是之前代理发给我的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