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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公司怎么办理增值税发票?

2014-08-14 10:48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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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sc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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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洗睡吧,离岸公司办不了的。
2014-08-14 10:48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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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哩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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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查资料说离岸公司可以通过在国内申请临时税牌的方式购买国内发票,一般有两种操作方式:

1、携带离岸公司的注册证书和商业登记证等资料,在地方税务局申办临时税牌。税务局根据离岸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的金额来出售等值发票,相当于在国内报税。临时税牌使用期限一般为一年,也可申请多年有效的临时税牌。

2、在国内设立分公司或代表处,前者与国内公司类似,后者需到地税局办理临时税牌。

上述两种方案的区别在于:成立分公司或代表处后,可在国内租赁场所、设立办公室并雇佣内地人员从事直接或非直接的经营活动。

但需要注意:

时下一些不法之徒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手法虽然隐蔽,但并非天衣无缝,总会露出蛛丝马迹。首先从取得增值税发票企业的财务处理上看,往往有如下特征:
1、虚拟购货,签订假合同或根本没有采购合同;
2、没有入库单或制造假入库单,且没有相关的收发货运单据;
3、进、销、存账目记载混乱,对应关系不清;
4、在应付账款上长期挂账不付款,或资金来源不明;
5、从银行对账单上看,资金空转现象较为明显,货款打出后又转回;
6、与客户往来关系单一,除“采购”“付款”外,无任何其他往来;
7、与某个客户在采购时间上相对固定和集中,资金进出频繁;
8、采购地区相对集中。

根据以上疑点,可到当地工商部门再进一步追查其业务往来单位,若存在下述情况,迹象则更加明显:
1、供应商大多是个体私营者且经营期限并不长,在这些企业中,有的未按规定进行年检,有的经营期限已过,有的则被工商部门吊销;
2、经营范围广、品种齐全,如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原料、纺织塑料、汽车配件、电子产品、照相器材、农副产品等不一而足;
3、注册地址含混不清,东拼西凑,查无实处;
4、有的企业根本不存在,而是盗用他人名号进行违法活动。

针对以上情况,应从两个方面加以审查:
(一)购销业务是否真实存在;
(二)到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其税务登记情况,并请税务专业人士对增值税发票的真伪进行鉴别。
一旦认定是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则应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彻底追查。

为杜绝经济犯罪的发生,从以下途径所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在纳税申报时均不得予以抵扣:

1、采购的商品未交纳进项税的不得抵扣;
2、没有真实购销业务而取得的增值税发票不得抵扣;
3、未支付货款,或虽已支付又通过其它途径转回的,不得抵扣;
4、货款已支付,但货物未发生转移的不得抵扣;
5、有真实的采购业务,但取得的增值税发票非销售方开具的,不得抵扣;
6、盗用他人名号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不得抵扣;
7、经税务机关鉴定是假发票的不得抵扣。

总之,在购销经济活动中,票、货、款必须一致,否则取得的增值税发票一旦抵扣,无论是真票假开还是假票真开,都属违法行为,将受到处罚。
2014-08-14 11:05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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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子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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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公司搞增值税发票?
2014-08-15 16:12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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