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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很多企业,特别特别是集团公司,在间接上市过程中都会选择将离岸公司作为其上市链条当中的一个连接点。这样做的出发点,首先是境内企业可以通过转让定价或其他方式,把一部分应税利润转移到该公司,以达到避税的目的。也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公司集团当中的关联交易避税。
另外,可以通过税务筹划在不同的离岸地设立多家离岸公司,利用这些离岸地之间的税收协定或者税收优惠来避税。
典型的如蒙牛间接上市过程中曾在毛里求斯设立了一家离岸公司,通过它在开曼公司与内蒙古蒙牛乳业有限公司之间搭建了间接控股关系,这主要也是出于避税的目的。我国与毛里求斯之间存在双边税收协定。我国政府针对毛里求斯公司在我国的投资利润征收的预提税比较低,为6% ~ 7%;而从毛里求斯公司向开曼公司返回利润,是不征税的。假设让开曼公司直接控制国内子公司,预提税则高达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