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来讲,降低和避免税收风险,你需要了解你公司的业务,了解每一个业务环节会有什么税收风险,评估风险的影响程度和发生可能性,每个税收风险的常见把握是避免、降低还是只可以直接承担等。而降低税收负担,可以针对每一个项目细化思路,可以做少很多工作。
而降低税收负担我所知道的常见方式有以下几点:
- 改变你经营业务的形式。其实中国税法听起来是实质重于形式,但其实作为一个成文法,他还是很看重形式要件来判断事情的,最简单的,销售业务你打8折销售,以及你收回款项的时候给客户20%现金折扣,都能收到钱,实际上没差啦,但在会计和税务上,前者的账面收入是合同的80%,而后者是全额,所得税上虽然最终没差,但像流转税一般按营收计税的,前者就低了很多。类似的还有改变你的合同(这样就能改变你收入的性质),改变你开发票和收发票的类型,很多时候改变形式,就可以改变会计处理方式,进而改变税收的计税基础,甚至可以改变应税税率。这个真是博大精神,谷歌的三文治法其中重要的一环,也是因为它改变了从子公司获取的收入的性质。而很多并购重组降低税收负担,也是通过改变合同中约定的收购次数、比例、时间来达到避税目的。
- 将你的经营收入通过你的组织结构,分布在不同税率的子公司(当然是低税率公司大头啦),接着衍生转移定价,预约定价……
- 利用现行税法的已有的税收优惠,包括本身行业就特有的税收优惠,本身业务特有的税收优惠,不同国家的税收优惠协定、税率差别等。
- 利用现行税法尚未填补的漏洞,经营业务永远都要比成文法复杂,所以很多时候很多著名的案例都是超前于当前税法。比如在国税总局公告2013年41号文出来之前,也就是前两年,就有很多企业利用金融工具将自己支付的股息、红利等包装成债券利息,其中有一个好处,就是因为债务利息可以税前扣除,而股息红利不可以,相应地企业间接降低税收负担。
- 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保持良好关系,其一毕竟不同地方税局对税法条例的理解都会有差异,甚至不同专管员想得都会相同,在人情社会,你至少不要在当地税局面前搞坏自己;其二,很多政府有自己特有的税收优惠政策,明文的有,不明文甚至可以自己争取,看到各种上市公司拿到各种政府补贴,税收返还,就这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