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化交易指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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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化交易通常通过私募基金的增资和银行或其他渠道提供的借贷进行。这种交易通常被称为杠杆或管理层收购,私有化交易可以通过很多不同形式进行;但是,他们大部分都是通过下列方式的其中一种进行:
- 现金合并:公司所有发行的股份,除了买方或买方团体持有的股份,在获得股东多数同意或其他方式的同意后转化为现金。
- 现金要约收购:收购方直接从其他股东购买股份,之后通常对任何没有接受要约收购的股东进行“挤出式”合并(有时被称为“两步”方案)。
- 反向股票分拆:拥有较少量股份的股东,不再会获得非整数的零星股份,而只获得和持有零星股份相对应的现金,使公司最终的股东数目减少。
- 离岸公司:在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公司可以通过“计划安排”,挤出式交易或法定合并进行私有化。
公司有时候会通过被称为“进入休眠”交易寻求私有化交易的某些好处。他们会通过采取措施减少股东的数目,从而退出美国证券交易所和免除其相关的披露要求。然而,这些公司依然需要应付任何剩余的股东,所以他们和已经私有化的公司的处境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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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私有化(Privatition),是指由上市公司大股东作为收购建议者所发动的收购活动,目的是要全数买回小股东手上的股份,买回后撤销这间公司的上市资格,变为大股东本身的私人公司。是资本市场一类特殊的并购操作;与其他并购操作的最大区别,就是它的目标是令被收购上市公司除牌,由公众公司变为私人公司。当一家公司登记的权益证券持有人不足300人,或者从纳斯达克等市场退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即认定该公司实现了私有化。私有化以后,公司可以不再按照SEC的要求来做定期信息披露,企业的法律咨询费用、审计费用都可以适当减少,而公司高层和大股东施展动作也可以少了阻碍。当市值不能准确反映公司的价值时,私有化可以让公司行为不再以股价为中心,而是依据现金流等因素来做出决策,可以提高公司在股市外其他市场的融资能力,公司治理会更加灵活。公司可以致力于长期目标,而不是常常为短期符合市场预期而烦恼。公众监管少了,一些敏感信息也可以不必要披露。
中概股私有化背景及现状
2011年全球经济不景气,加上中概股“猎杀者”浑水研究机构的连环攻击,在美国上市的中概股去年遭遇了一场严重的信任危机,导致股价一落千丈,在此情况下,不少企业寻求回购或者退市。而在全球经济持续不明朗的情况下,美国上市中概股估值偏低,这将导致今年寻求私有化退市的中概股增加。随着投资人对中国公司出现信任危机,上市公司估值和股价大幅缩水,漂流在海外市场的中概股私有化交易在下半年形成一股浪潮。截止目前,BMP太阳石(BJGP)、中消安(CFSG)、康鹏化学(CPC)、中国安防(CSR)、乐语中国(FTLK)、环球教育(CEDU)、盛大(SNDA)、富泰电气(HRBN)、SOKO健身(SOKF)、天狮国际(TBV)、同济堂药业(TCM)在内的公司完成私有化。泛华保险(CISG)、侨兴移动(QXM)私有化则终止。在完成的10比交易中,8笔交易为管理层收购(MBO),2笔交易为战略收购。而包括星源船舶燃料(AMCF)、中国新奥混凝土(CADC)、双威教育(CAST)、中国天然气(CHNG)、中国房地产信息网(CRIC)、傅仕科普威(FSIN)、国人通信(GRRF)、普达煤业(PUDA)、、WSP控股等中概公司(WH)在内的私有化交易则仍在进行中。另有香格里拉藏药(TBET)、海湾资源(GURE)、亚信联创(ASIA)等收到私有化意向。
中概股私有化动机
私有化的原因有很多,例如:
(1)公司战略、架构的调整与重构
盛大的私有化后,陈天桥将有更多时间思考盛大未来。 陈天桥一直希望构建娱乐帝国,摆脱对单一网游业务的依赖,但多年来整合收购的公司,业绩并不理想,包括盛大文学、酷6等都在持续亏损,反而需要游戏业务不断输血。而作为上市公司,盛大面临着来自美国资本市场巨大的业绩压力。一方面,盛大文学、酷6网已有业务亏损持续放大,另一方面,新启动业务前期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作支撑,因此盛大需要游戏业务不断向这些业务输血。由此带来的结果是,从2010年开始的近六个季度,盛大整体运营利润率不断下降,盛大2011年Q2营业利润(GAAP)为8280万元人民币,同比降63.43%,环比降44.09%;营业利润(非GAAP)为1.38亿元人民币。而作为上市公司,盛大的业绩压力也随之升温,资本市场不可能长期容忍孵化业务所带来的亏损、利润率低、盈利空间有限等不确定性因素。私有化退市后,陈天桥也许不必再苦于每个季度的业绩指标是否完成,而能够更加专心、更加自由的放手勾勒娱乐版图。
(2)在美国市场估值不高
2011年的海外资本市场,数支中概股受遭做空机构欺诈指控并遭猎杀。 统计显示,2011年3月以来,24家在美上市的中国公司遭遇审计师辞职或曝光审计对象财务问题,19家遭遇美国证监会停牌或摘牌。而上一年度,这一数据仅为8家。这意味着,在美上市的中国公司正在遭遇一场群体性的诚信危机。上市公司估值和股价大幅缩水。一些公司开始考虑私有化。2011年4月15日,同济堂宣布将被复星医药控股子公司等2家公司并购,成为二者全资私有公司,终止纽交所上市。 2011年5月21日,中消安宣布联合贝恩资本旗下子公司以每股9美元的价格回购所有的流通股。2011年8月19日,康鹏化学宣布,由春华基金及董事长杨建华共同持有的Halogen Ltd对公司的私有化收购计划已完成。。
(3)回归A股
2012年2月20日,海湾资源表示其董事长已通知该公司,Shandong Haoyuan Industrial Group Co., Ltd.(简称"SHIG")与Shandong Ocean Bright Stone Industry Fund Management Co., Ltd. ("Ocean Bright")正在考虑将海湾资源作为溴盐工业巩固战略的组成部分,以促成SHIG在中国上市,所以海湾资源或将进行私有化交易,来满足SHIG在中国上市需要具备的条件。
(4)高昂的上市运营费用
在美国的上市公司的主体为满足证监会及纳斯达克市场的要求,需要定期或不定期披露公司的经营及财务业绩,需要与投资者保持良好的关系,需要定期要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每年付给律师、审计师、投资者关系顾问及其他顾问费用不下百万美元,这对于市值较小的上市公司是不堪重负的。象中能集团退市就有这方面的考量。
(5)在美中国概念股受到越来越大的外部压力,比如证监会、交易所愈加严格的监管及要求、做空力量带来的包括集体诉讼在内的负面影响等等
2011年10月29日,泰富电气在纽约召开特别股东大会,占总股本90.7%的股票支持公司私有化。去除收购方所持股份,84%的非关联方投票赞成公司私有化,仅0.1%的股东投了反对票。由此,长达近13个月的泰富电气私有化正式完成。早在20116月中旬,研究机构香橼研究就质疑泰富电气在巨额贷款协议和财务状况等方面上演“庞氏骗局”,导致泰富电气的股价在一天之内暴跌51.17%。尽管公司多次针对质疑展开回应,但空头并未就此罢休,此后又多次质疑泰富电气私有化的真实性。上周三,一位名为Chimin Sang的博主在其博客中再度质疑泰富电气向当局提交的税务报告真实性,并宣称已买入泰富电气的看跌期权。之后,香橼研究再度质疑泰富电气缺乏透明度,以及公开披露的财务业绩缺乏合理的支撑。 泰富电气的退市,就不需要再面对第三方调查机构的质疑,也不需要对证券监管机构做出回应。
一个公司考虑私有化动机在通过是复杂、多方面的。有对整个市场行情的考虑,有对公司经营的考虑,也有对公司未来战略规划的考量。而以上提到的私有化的动机是中概股公司选择私有化时主要考量的要素。
中概股私有化的方式
(1)反向股份分割:公司还可以采取反向股份分割的方式缩减登记的股东人数,使得股东人数低于SEC的要求,从而无需继续递交信息披露报告。如果并购方在公司的权益大于其他任何非关联股东,并购方可以实行反向股份分割,发行新的股票,合并之前几份旧的股票,同时,这一份新的股票数额将超过最大的非关联股东持有的权益。
(2)要约收购:这种情况下不需要获得目标公司董事会的前置许可。并购方就目标公司的股票做出要约收购后,往往伴随着简易合并,因为如果目标公司的股东已经转让其90%的股份,并购方可以不经过目标公司小股东的投票,直接完成私有化交易。
并购方式:这种情况下,并购方会直接就交易事宜与目标公司董事会的特别独立委员会磋商,并与目标公司达成并购协议,但需要获得目标公司绝大多数股东的同意
中概股私有化流程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对于私有化退市的规定相对简单,只有两个绝对条件:一是由1位控股股东发起;二是收购流通股需全部以现金进行。由于从二级市场购入,比照市场价需有一定的溢价(高过市场价格即可)。美国部分地区法律规定,母公司拥有子公司90%以上股份就可完成私有化。如果要合并,就要考虑能不能掌握除你之外的50%加一票的股权比例;如果你能出一个好价钱,90%的股票可以要约收购。
中概股私有化流程大致如下:收购方委任财务顾问、法律顾问——目标公司宣布收到或接受收购要约——目标公司成立特别委员会——特别委员会委任财务顾问、法律顾问——收购方设立并购母公司与并购子公司——目标公司与收购方的并购子公司签订并购协议——向证监会提交表格13E-3——召开临时股东大会(Extraordinary General Meeting of Shareholders)——股东大会投票通过并购——私有化完成,股票停止交易,退市结束;另有一份完整私有化流程的时间表供参考:(摘自@王吉陆《一份有关私有化的知识性PPT》)。
第1天:组建特别委员会并聘请独立的特别委员会顾问。
第1-10天:特别委员会和买方协商要约收购和合并协议的条款条件。
第12-19天: 公司和买方共同合作起草《购买要约》。
第20天:特别委员会和董事会批准通过合并协议。公司和买方召开新闻发布会, 宣告同意业务合并的各条款以及预期的要约收购。
第20天:要约收购的“开始日”。投放报纸广告,概述购买要约。公司和买方合作向股东发放要约收购文件。
第20天:向SEC提交Schedule 13E-3 表。
(注:表格13e-3是在私有化初期向证监会提交的文件,其内容包括基本的并购交易条款;并购方在完成交易后就目标公司及其经营的计划;交易资金的来源和数目;交易的背景、目的和效果以及未实现该交易对目标公司造成的影响;并购方表示认为交易对小股东公平的陈述以及支持该陈述的因素;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的报告、意见及评估等;)
第20-50天:公开要约收购。如果要约收购在报价、有意购买的股份数或经销商招揽宣传费用方面做了修改,要约应延长至少天,从修改日起计。
第50天:要约收购的交割。完成要约收购时,控股股东需向少数股东支付现金对价。因此,在进行要约收购的同时,控股股东必须完成必要的融资以为要约收购筹集资金。然后,交付资金以将认购的股份转化为存托股份。
第110天:SEC完成Schedule 13E-3 表的审查。*
第122天:完成简易合并。
退市企业需做好四个工作:第一个是特别委员会的主席,第二个是公平意见书的起草者—财务顾问,第三个是走的退市程序是否有利,第四个价格是否出得比较合理。 收购方把意向函交给董事会之后,由董事会先成立特别委员会,再由特别委员会去聘请律师、财务顾问,然后财务顾问出具‘公平意见书’,再由特别委员会拿着这个‘公平意见书’跟收购方谈判,谈判完了,把价格定下来,所有程序都做完之后,就能避免发生不必要的诉讼。
退市过程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1)企业欲寻求私有化,必须向中小股东提供基于当期股价的溢价,才可能达到回购股权的目的。
(2)是大量的中介费,因而大部分企业需要通过投行、私募机构募集资金来退市。一个是特别委员会的主席,如果独立董事提出反对意见,企业要退市就面临着很大的困难。 另一个是出公平意见书的财务顾问。财务顾问要对中国公司的全面情况做评估调查,如果中美两边的评估调查衔接有差错,时间会拖得很长。
(3) 而影响到退市时间长短的另一大最重要问题是诉讼。如果没有诉讼,只需五六个月企业就能迅速的退市。而一旦出现诉讼,企业退市时间至少要延长3~6个月。”
中概股私有化背后的获益者
在中概股正在私有化或已经完成私有化的中国公司背后,不乏机构投资者的身影:乐语中国为完成私有化计划,引进FortressGroupLimited和MergerSubLimited两家机构;泰富电气引进HeroWaveInvestmentLimited和AbaxLotus等机构;中消安引进贝恩资本旗下的AmberParentLimited和AmberMergerco等机构;康鹏化学背后则有胡祖六的春华资本力挺。如果PE等投资机构并购上市公司并将之私有化,重整之后再登陆其他地区证券市场,投资机构将获得更大收益。因此,很多投资机构都愿意在私有化过程中扮演“推波助澜”的角色。目前,全球性私募投资公司TPGCapital和美国私募股权基金巨头KKR都是擅长“上市公司私有化”的国际大鳄。许多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的私有化,也成了很多PE公司的避风港。后者由于全球股票二级市场的低迷,拖累IPO市场,业务每况愈下。由于发现这些陷入困境的公司估值偏低,PE开始了繁忙的“捕捉之旅”。2011年11月,Gotshal&Manges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道格·**就表示,“许多业内人士已经注意到,这些在美国上市的中国企业的市盈率倍数往往低于那些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同行业公司。”目前PE参与私有化的方式主要是PE基金投资中概股公司並持有小額股份和现有股东增持股份。一些專注于私有化的基金也开始兴起,比如,Golden Bull Investment平安证券和国浩律师事务所在2011年7月共同发起了一个PPP(上市-私有化-上市)基金(2亿美元)。
私有化风险
(1)退市费用高昂。并购方在收购一家公司的整体权益时,需要律师帮助向SEC递交13e-3表(1934年证券法案规则)等信息披露文件,还需要支付会计师、财务顾问的费用,交易的融资费用,以及潜在的诉讼费等。美国一些地方法院对私有化实行很严格的审查。同样,SEC审查私有化材料时也很详细。这些都需要庞大的费用支付。据中能集团董事长邓天洲介绍中能集团退市时,“单中介服务这一项花费,上市时我花了200万美元,退市同样也花了200万美元。”,退市的200万美元中介费里有至少150万美元是付律师费。“在美国退市需要很多律师,我们自己用了5家律师事务所,诉讼时又用了5家律师事务所,其中支付给特别委员会律师的钱最多。”
(2)流通股邀约收购过程中,很可能会存在有一部分收购不到。
(3)退市会遭受股东诉讼。一旦启动私有化,如果私有化价格并不如投资者的预期,就会招致投资者的非议乃至诉讼。而如果一旦涉及诉讼,公司私有化的计划就有可能流产。即使私有化成功,因为存在悬而未决的诉讼,从而对再次登陆其他市场产生影响。
(4)退市会受到做空者猛烈的攻击。最为激烈的当属第三方独立调查机构阻击泰富电气私有化。
2011年6月,香橼接连发布质疑报告,称泰富电气私有化“子虚乌有”、总裁杨天夫“涉嫌欺诈”,认为其股票价格应低于7美元甚至更低。在今年7月至9月之间,有数十份匿名信写给交易贷款方国开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希望动摇私有化推进,砸压股价。而杨天夫数次遭到诸如“双规”、“被SEC调查”等质疑,泰富电气股价震荡异常激烈。公司私有化进程存在不确定性,做空机构存在撰写不实研究报告的可能,进而影响到投资方,搅局私有化进程。2011年10月29日晚间,泰富电气在纽约召开特别股东大会,占总股本90.7%的股票支持公司私有化。最终泰富电气涉险过关。
私有化公司再次上市的不确定性
目前中概股私有化过程中PPP是一种普遍采用的私有化的模式。所谓PPP策略,即“Public-Private-Public”,指先通过收购在外流通股实现私有化退市,转变企业架构,谋求再次上市。
PPP目前仍然充满诸多不确定性。对中国公司而言,从美国市场退市再登陆其他市场的成功案例较少。即便能在其他市场上市,受之前公司表现影响,能否获得投资者的认可是个问题。登陆A股市场更是难上加难,特别是一些在美国市场曾遭质疑的公司,面对A股的发行审批制,甚至有可能沦为“劣迹斑斑”的反面教材。 而且境外退市企业回归A股目前仍有很多障碍。首先是企业的财务状况、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是否能符合A股上市标准。据了解,很多企业到海外上市,就是因为没有满足国内上市的要求,比如网络公司,它们一般都是轻资产,没有足够的固定资产和盈利,这些公司从美国退市后很难回归A股。此外,海外上市的中资企业大多是红筹架构(注:简单讲就是主营业务在国内,母公司在境外注册的公司,此举方便引进风投上市),而这些红筹架构很复杂,要拆除外资结构,变成内资公司,可能会涉及到“两免三减半”(指外商投资企业可享受从获利年度起2年免征、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待遇)等税收统计问题。而国内上市的时间是另一大成本。“一般公司要上市,辅导时间至少有半年,然后证监会审核差不多半年,最顺利也要有一年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