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离岸免税一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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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香港采用的是地域来源原则征税,即只有源自香港的利润才须在香港课税,而源自其他地方的利润则不须在香港缴纳利得税,如公司业务利润并非来自香港,公司便可向香港税务局申报利得税豁免。
确定利润的来源地须根据有关个案的事实而决定,所以并无一个可以概括适用于各种不同情况的通则。利润是否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是由利润的性质及产生有关利润的交易的性质所决定。所以香港公司在税务上应做出怎样的安排才能完全符合离岸收入的利得税豁免要求,香港税局并未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我们长期以来处理离岸免税的经验,香港公司申请离岸免税一般满足以下几点:
1、办公场所不在香港,没有聘请香港当地的员工;
2、合同不在香港签定(通常情况合同上会有签约地);
3、客户不是香港的(买家,卖家);
4、货物运输没有经过香港,没有在香港当地报关;
5、银行账户不是开在香港的(非必要);
确定利润的来源地须根据有关个案的事实而决定,所以并无一个可以概括适用于各种不同情况的通则。利润是否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是由利润的性质及产生有关利润的交易的性质所决定。所以香港公司在税务上应做出怎样的安排才能完全符合离岸收入的利得税豁免要求,香港税局并未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我们长期以来处理离岸免税的经验,香港公司申请离岸免税一般满足以下几点:
1、办公场所不在香港,没有聘请香港当地的员工;
2、合同不在香港签定(通常情况合同上会有签约地);
3、客户不是香港的(买家,卖家);
4、货物运输没有经过香港,没有在香港当地报关;
5、银行账户不是开在香港的(非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