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中小企业五个理财坏习惯
第一种坏习惯,就是没有为职责做好适当分工。这里讲的并不是要将工作量平均分配以提升效率,而是在于每个职位的权责应要妥善划分清楚,以做到互相制衡和监察。例如一些小型企业,由于人手有限,不单出纳会计一手包办,有时连HR、IT、行政、一般采购等工作也要兼顾。不少企业老板都认为,会计不就是管钱的吗? 一切和钱有关的,自然就应由会计负责,有什么问题?一派理直气壮的模样。可是,如果缺乏职责分工,负责管钱的出纳同时又负责会计记账,那又如何得知花了的钱是物有所值,从客户得到的收入又是否稳妥齐全?
老板反驳说,没有听过“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吗?事事不肯相信下属,企业又怎能运作?其实这是风险管理问题,相信下属不等于不需要监察和制衡。况且人始终是人,即使给你找着个“老实”的人,平日如何诚实可靠,也未必抵抗得住诱惑。不要忘记,出纳的日常工作就是金钱,花斑斑的钱财每天过手,这个诱惑 不是一两次而是天天发生!请个诚实可靠的员工固然重要,但也要有适当的监察和制衡,就算不是为了防范欺诈,也要减低出错机会吧?
老板看来还未信服,因此再次反驳说,将职责分开由员工A来监察员工B,那是否要找员工C来制衡员工B?之后呢?莫非又要多找员工D来看好员工C?这样下去 无止境怎办?即使可以,ABCD串谋来个集体舞弊,你也没法子呀!说得对,分工之难就在于此。上述说过,职责适当分工其实是风险管理,分工的程度要几大, 也要视乎成本效益。风险管理就有一条金科玉律,如果实施控制的成本大于风险,那就不值得去做了。就小企业的出纳工作而言,一般做法是出纳只管钱,管账还是由另一位会计人员负责,这安排已经能够起到监察作用。如果担心出纳和会计串通再另加一个员工去监察,似乎就是过分控制了。再说,我们还可以利用其他方法去加强监管,例如不定期现金盘点去弥补不足。
第二种坏习惯,就是缺乏财政预算和计划。不要看轻预算,其实它是一种控制手段,能协助企业有计划地去营运,以使预期目标可以实现。不少人认为预算是死的,人脑是活的,与其花时间和精力去编制和执行预算,倒不如多做几单生意。可是,他们并不知道,通过编制预算这个过程,能协助企业去思考,为每一步做好打算。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自助旅行。即使打算优哉游哉兼随心所至到外地旅游,出发前至少也要了解当地的一般消费水平,例如一餐饭的价钱、酒店房价、交通工具的选择和车资,以及商户对信用卡的欢迎程度,然后再决定携带多少现金吧?若是积极点,有既定目标的旅游,由于时间和金钱有限,预先编排行程就少不了,例如打算某天去某个博物馆参观,并且顺道游览当地市中心,首先就要查一下博物馆的开放日期和时间,对吧?接着要知道如何去,看什么,吃什么,住宿何处,回程又如何安排,每日开支大约需要多少等。当然,就算不预早计划,基本上仍能完成旅程,只不过未必能尽兴而归,或者遇到突发情况时,不能马上应变。同理,没有为企业做财政预算,生意也可以做得很好,但若要提高达标的机会,以及对突发情况做出及时反应,最好还是有个预算。
第三个坏习惯,就是企业没有为每笔收入和开支留下足够凭证,以支持交易是否真确无误。比如,经营物业租赁,业务主要是将公司名下物业出租以收取租金。可是,与租客签下的租约可以不知所终,甚至有些物业续租了,但竟然没订立新租约。不单如此,银行月结单和一些单据如物业管理费、地产代理佣金、电费水费按金等又不齐全。最后只有花钱花时间去补领,但有些杂项开支如日常维修、换锁配匙等的,就只有霉烂的收据或“白头单”(即是在一张白纸写上银码和签名)做证明,而且大多数是现金交易,难以证明是否真确。
还有应酬开支,这一单以信用卡签账单做凭证,那一单就用餐馆的手写单,最后发现竟然是同一个应酬,但重复报销。不要以为缺乏会计凭证没有什么大不了,不规范的后果其实可大可小,例如给核数师在报告内给个保留意见,甚至造成管理漏洞,欺诈行为就容易发生。
第四个坏习惯,就是大额的收支交易不经过企业的银行账户处理,最常见是经过老板的私人账户或者现金交收。问题在哪里?前者难于证实收支是属公还是属私,而且还要解释为何不经公司账户。其实,此问题在早年比较常见,例如有时候,客户因种种理由不能经正常手续把款项汇出,碰巧用一下私人银行账户,。至于后者,其问题在于难以追查,难于确定收入是否向某个客户收取,也很难确定支出是否真的支付给某个供货商。最麻烦的,还是现金收入与支出混杂在一起,特别是设有分公司的企业,如果分公司人员缺乏会计常识,将收入减去支出后的净额当成收入上缴,总公司监管不足,而且又不知就里的话,就容易令收入和支出少计。
有人反问,即使如此也没有大不了呀,到了总公司手里也会将收入减去支出,最后都不会影响公司的盈利嘛!再说,要将所有收入上缴,支出时又要向总公司申请,实在麻烦透顶。先不论此安排麻烦与否,在财务管理上真的没有影响吗?举个例子来说明就一清二楚了。例如分公司收入有1000元,相关支出则有400元,分公司将净额600元上缴,如果总公司误以为这是收入,企业的营业额就会少计400元,支出也会同时少计400元。如果涉及的金额重大,到时财务报告就会不准确,除了不能反映出企业的真正收入和开支情况外,也会影响日后的预算编制。
况且,在不少情况下,如借贷、申请上市、投资者对前景期望等,营业额及其增长率都备受关注,因此只计收支净额的安排是会计大忌。在企业管治方面也是个大问题,总公司不清楚分公司的收入,容易造成中饱私囊的漏洞。支出也一样,完全由分公司自行决定,缺乏监管下容易出现支出过度甚至滥用的情况。
最后一个坏习惯,就是缺乏定期监察现金流。当然,如果企业的现金非常雄厚,用它十年八载也绰绰有余的话也未必出问题。可是,在现实中,这样的企业相信不会很多吧?没有做好现金流监察,一旦出现资金短缺,后果当然是影响公司运作,因为很多经营开支是不能等的,例如员工的工资、办公室租金、管理费、保险等。此外,虽说供货商的货款可以拖延一下,但如果屡是这样,供货商一旦收紧信贷额度或信贷期,甚至要求“旧账未清,新货免问”,到时就连生意也做不成。
此外,未能准确预计资金周转也是致命伤,经常见到的原因是企业对前景过于乐观,因此高估了未来的现金流入,以及低估了企业开支,所以少计了将来的现金流出。还有一点,不少企业将溢利和现金流混淆,以为有钱赚就没有现金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