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境外机构申请开立NRA外汇账户时,可由其法定代表人直接办理,也可授权他人办理。
2、NRA外汇账户不得存取外币现钞,也不得直接或者变相将NRA外汇账户内的资金结汇。
3、在依法取得离岸银行业务经营资格的境内银行离岸业务部开立的离岸账户不适用本办法。
4、NRA外汇账户与境外发生涉外收付款时,需按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
NRA外汇账户与境内机构或境内个人发生的涉外收付款时,境外机构无须申报,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应按照《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试行)》(汇发[2006]57号)的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
1)、境内机构或个人向NRA外汇账户支付外汇款项时,境内机构或个人需填写《境外汇款申请书》或《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交易性质按照其与境外机构之间的实际交易性质进行申报,交易附言除需按原有规定描述该笔交易外,还需首先注明“向境内非居民支付款项”字样。
2)、境内机构或个人在收到NRA外汇账户的外汇款项时,应填写《涉外收入申报单》,交易性质按照其与境外机构之间的实际交易性质进行申报,交易附言中除需按原有规定描述该笔交易外,还需注明“收到境内非居民外汇款项”的字样。
3)、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与NRA外汇账户发生的涉及进出口核销的境内收付款,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无需再填写《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信息申报表(境内收入)》《境内汇款申请书》和《境内付款/承兑通知书》。
NRA外汇账户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办理的收付款业务无需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