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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单里 Consignee 疑问

请问提单里的 Consignee 填上以下几种有什么区别?
1. To Order
2. To order of XXX Company
3. XXX Company

听说如 Consignee 是 XXX Company 的话,XXX Company 可以在货到目的港前和取到正本提单前可以要求船公司把货物转运往另外的目的港,而如果提单的 Consignee 是 To Order 便不可以,请问是不是这样的?请各位离岸前辈指教!谢谢!
2014-04-23 17:36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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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PY825

赞同来自: AoEus

  1. To Order = To the Order of shipper,交货人背书指示货权
  2. To order of XXX Company ,由XXX公司背书指示货权
  3. XXX company, 货权给予XXX公司, 跟To order of XXX company没区别,XXX公司背书后一样可以卖给第3者
B/L的话3个都没问题,AIRWAY BILL的话,不可以是 To Order , 因为AIRWAY BILL是 NON-NEGOTIABLE,不需正本提货,shipper不可以背书再提货。

听说如 Consignee 是 XXX Company 的话,XXX Company 可以在货到目的港前和取到正本提单前可以要求船公司把货物转运往另外的目的港,而如果提单的 Consignee 是 To Order 便不可以,请问是不是这样的?
不是。提单上的Consignee 虽然是 XXX Company,但 XXX Company没有提正本提单,一般来说是不可能要求船公司做COD 。因为只要你没正本在手,货权就不在你手。
2014-04-23 17:47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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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rt_b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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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ORDER的提单称为指示提单,并且需要不记名背书,由SHIPPER 直接背书,就是在正本提单背面盖条形章,原理上谁拿着有SHIPPER背书的正本都可以去提货。
2014-04-23 20:34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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