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税务条例》( 第 112 章 ) 第 71(1) 条,依照税务条例条文而征收的税款,须按评税通知书内所指示的方式在该通知书内所指明的日期或之前缴付。若非如此缴付税款,须被当作为拖欠税款。
如在评税通知书上订明的日期后纳税人仍未缴交第一期税款,第二期税款将视为立即到期论。评税通知书内尚未缴付的应缴税总额将全数被视为欠税,税务局得立即予以追讨。
税务局局长可立即根据《税务条例》第 XII 部的规定,采取法定追税行动 ( 包括征收百分之五附加费、向第三者发出追收税款通知书及进行法律行动等 ) 以追收欠款。
对逾期未缴交的税款征收附加费
- 若第一期税款未如期清缴,税务局会加征全部欠税(包括第二期税款)的 5 ﹪附加费,第二期税款将视为立即到期论。
- 税务局就在缴税日期起计 6 个月后仍未清缴的税(包括 5 ﹪附加费)再加征 10 ﹪的附加费。
向第三者包括纳税人的雇主、银行、租客、债务人、顾客等发出追收税款通知书追收税款
- 如纳税人仍未全部清缴税款及附加费,税务局通常会向第三者发出追收税款通知书。
- 任何人接获追收税款通知书,必须于法定时限内,将因该拖欠税款的纳税人而持有、又不超出有关拖欠税额的金钱(如有的话)交予税务局。如该人士未能照办,则须负上被规定缴付的全部税款的个人法律责任。
在区域法院进行民事起诉追讨欠税
- 税务局可向区域法院申请发出传讯令状,向欠税人进行民事起诉,追讨欠税。拖欠税款的纳税人除须缴付在登录判决时已到期缴付的欠税外,还须负责缴付法院费用、定额讼费及由申索诉讼开始至判定债项全数清缴日期间的利息。
- 如获法院裁定的债项仍未清缴,税务局可申请扣押债务人财产令状,扣押纳税人的动产﹔或就该名纳税人的不动产执行押记令。税务局亦会提出破产/清盘的申请。
所以,千万别忽视薪俸税或抱侥幸心理逃税、瞒税。如需帮忙,可私信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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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纳税人四月十六日于观塘裁判法院被裁定五项逃缴薪俸税罪名成立,四月十七日被判入狱两个月,缓刑两年及每项控罪罚款5,000元,总罚款为25,000元。
香港公司要报利得税,收到薪俸税一样要报,没员工没给董事发工资就零报税。
就算有给董事发工资,因薪俸税也有免税额,如果年薪不超10万(未婚)、20万(已婚),报了也不需要交薪俸税,只是给点服务费给代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