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eVa - 协桥 - 吴卫宏
赞同来自: AoEus
关于香港薪俸税
根据《香港法例》和《税务条例》相关规定,任何人士如果在课税年度获得来自香港的已收取或应收取的入息,不论付款地点在哪里,均须在该课税年度缴纳薪俸税。
各种入息包括来自所担任的职位、受雇工作或退休费的收入;因所担任的职位或受雇工作的关系在香港提供服务所得的收入。所谓的收入包括:薪金/工资;假期工资;佣金(回扣);补发薪金、退休或终止服务时的赏金或酬金;以现金支付、可兑换现金或有金钱价值的额外赏金,例如赠送汽车、股票等;教育费福利;花红(红利);膳食、交通、雇工、房屋及生活费方面的现金津贴;来自股份认购权的收益;在香港受雇工作或任务或你在香港提供的服务从海外公司获得的入息,不论该入息来自香港或海外;由雇主支付的薪俸税;由雇主支付或付还你所支出的个人费用;由雇主或任何其他人给予的小费;从退休计划收取的雇主供款等。
应缴的薪俸税为入息总额减去扣除总额和免税总额后,根据最初部分、其次、再其次和余额分别按2%、9%、17%和20%四个档次征税。如果应缴的薪俸税低于最初部分,就不用缴税;如果应缴的薪俸税仅达最初部分那就只要交2%的税;收入多于最初部分的,最初部分按2%计算,其次按9%计算。依此类推。对于收入很高的“打工皇帝”,其应缴的薪俸税就是分别按2%、9%、17%计算后,余额按20%计算。
在薪俸税中可申请免税的包括单身或已婚人士免税额;子女免税额及供养兄弟姐妹免税额;单亲免税额;供养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免税额(所有子女中只可以有一名子女申请)等。在薪俸税中可申请的扣除额包括个人进修开支(包括学费和考试费,必须是正规院校和培训中心,并且不会获工作单位资助或得到其他人付费);认可的慈善捐款(必须是向政府认可的慈善机构捐款,每次捐款额必须大于100元,并有政府认可的慈善捐款收据);向政府认可的退休计划供款等。
香港政府的薪俸税政策全面考虑了每个纳税人的不同家庭负担,对同样收入的纳税人来说,供养的家庭人口越多,缴纳的税收越少,使税收真正起到了调节社会财富的作用,充分体现了社会对弱势群众的关爱,防止了贫富差距增大,值得我们借鉴。
香港公司薪俸税按年征收,实行严格的雇主与雇员双问申报制度,不实行雇主支付收人时的扣缴。雇主必须提供招雇、解聘雇员情况及申报雇员报酬资料,每年4月 1日至5月1日向税务局申报上一年度雇员薪俸情况。雇员须在每年5月1日至6月1日申报本人薪俸情况,填写薪俸税申报表。税务局通过计算机处理加以核实和审查,发出稽征和纳税通知书。纳税人在本年度应缴纳的税款,在当年7月至8月预缴一次(约占税款的75%),年终结算。预缴税款是根据上一年度应税所得计算,如果收入不正常可进行估算。如果是在年度中间取得的收入,则应就从取得收入之日起至年度终了之日止的所得额征税。但在本年度所得少于上年度所得时,则按本年度所得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