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实际交易金额弄错,怎么合理向海关申请修改?
与A公司作交易时,对方要求我们制作B公司为抬头的PI,并且提高价钱为 USD9813。
A公司就以B公司名义汇款实际交易金额USD7620给我们。
在出货的时候,客户要求要出货给A公司,单据上也要标明A公司为收货人。 但因为一时忘了,用了假的PI上面的金额报关。
去跟海关申请更改金额时,海关发现汇款人与收货人(报单上面显示)不同,要求解释。(但是对我来说,就是同一家...)
我可以老实的跟海关说吗?这两家就是同一家公司,而金额部分的确是我不小心打错了。 因为我问了长期合作的报关公司,他要我自己决定,他只负责递单。
在此请教各位前辈,在解释过程中有哪些问题要注意的。 不胜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