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入不敷出 只能注销公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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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eVa - 协桥 - 吴卫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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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在有多少外债没还 (包括欠政府的征费、年费、罚款、税款等等)?有的话,自己和股东都有能力还的话,自己和几个股东想方法还完。这样可以减少香港公司注销时的花费金额。如被强制性清盘,所牵涉的金额会以数倍或数十倍计,时间也会好慢长,董事有机会要被追究责任。如公司外债,不可以自行做注销公司注册或自行以股东会议方式清盘(自愿性清盘)。否则,清盘人查起数时,香港公司的前董事如违法有可能要负上相关刑事责任。强制性清盘只可以由法院或债权人向法院呈请。你可以看一下破产管理署的网页,有很多相关内容。
3、租约方面,你有能力的话,自己可以支付。无能力的话,主动和业主商量,拉长还款时间还也好,谈好一个数大家各不相欠也好,总之,切勿逃避。
4、以香港公司名义签订的合约,应立刻通知客户,并主动提出双方取消合约的条件及赔偿等。合约可能也有董事的签名 (未必有盖香港公司单的字样,如没有这些字样,董事便要自己承担责任,与公司没有关系),如你在知情的情况下,明知公司营运有问题,仍签这些合约,可能会被对方告你诈骗或要求赔偿,主动与对方商量个取消合约和解决方案较为实际。如往后真的要清盘,又委任了清盘人,清盘人也会追究这些交易。
5、你提到的合约,已可以因你的公司结业而产生很多债务(包括政府的征费、年费、税款、罚款等等),除非你和股东们都有足够资金又肯帮公司偿还。否则,你只有和债权人谈,谈好又还完钱后才可以结束公司。就算债权人要求你公司清盘,委任清盘人,而该清盘人所做的,跟你可以做的其实差不多。不过,委任清盘人后,你及其他股东的董事身份会实时停止,由清盘人接管,你及股东不可以动公司任何资产,并会被追究以往的交易,是否从中有私利或不是以公司立场谋求利润等等。到时,你们可能比自己去和债权人谈还要花更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