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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香港公司的资产是否需要主动在国内申报?

2014-02-28 17:45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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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FA

赞同来自: 远风近尘

看这新闻内容,“政策细则没落地,目前银行等中介机构对新规豪不知情。”

现在具体的政策细则还没落地,预计到今年5月份才会开始实施。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人的解释,目前,申报主体主要通过两个渠道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一是直接向外汇局申报,适用于各类大型机构;二是通过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相关中介机构向外汇局间接传递申报信息,主要适用于中小型机构及个人。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于1月1日起已经正式实行,但不少银行等中介机构并未开展相关业务,甚至对此新规毫不知情。

光大银行烟台分行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当地的外汇管理局正在宣传新文件,其所在的银行也打出了相关标语,已经进行相关培训,但还没有开展具体业务。

中国工商银行浙江分行营业部工作人员则表示,尚不清楚有该文件的出台和执行。

不仅如此,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对新《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的解释中也提到,对个人对外投资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存量数据主要通过QDII托管银行进行间接采集。“目前,外汇局尚无关于居民个人主动申报对外金融资产存量的要求。新《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首先从完善制度着手,明确了境内居民个人申报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义务,将来会视形势发展,本着抓大放小、尽可能减轻申报负担的原则出台相关细则。

“总体来说,个人海外资产申报的工作在我国还处在一个逐步推进、逐步完善的过程。如果不按规定申报,个人处以5万元人民币以下罚款,这个惩罚也是很轻的。所以说现在只是先建立这样一个制度,让人们有主动申报的意识。未来工作还有待推进和拓展,配套细则还有待出台。”施正文说。

“未来要想切实执行还有待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配合,惩罚力度也还不够,5万元人民币对于拥有大量海外金融资产的人来说实在不是个大数目。”

“我估计初期申报率不会太高。”施正文也表示,“还是应该将执行申报流程的义务交给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并配套严厉的处罚措施,加强数据信息共享,逐步推进个人海外资产申报制度的完善。”
2014-02-28 21:52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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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u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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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哪听说的?没听说过香港公司资产也要在国内申报啊。。
2014-02-28 19:52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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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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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新闻说是还没有具体的时间表。
我觉得,如果香港公司开的是国内的离岸账户,那持股东董事信息及资产情况都在国内掌握之中,这类没必要再做什么海外资产申报了吧?
2014-03-02 10:44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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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风近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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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只要是针对想往外逃的人
2014-03-02 12:49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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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wj8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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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用担心吧,如果需要申报的话我觉得代理公司会提醒,甚至代办。
2014-03-03 12:20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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