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加利亚禁止离岸公司参与国有经济重要领域投资
保加利亚议会20日通过《优惠关税区注册企业及其实际所有人经济和金融关系法》修正案,禁止离岸公司在保参与28项投资经营活动。包括禁止投资并购保信贷、保险、养老金、医保、矿产勘探、仓储、地产、会计、资产评估、民意调查、**、体育俱乐部、电视、广播和平面媒体等行业,不得获得电信运营商许可证、水资源运输许可证、废物回收许可证、并且不得参与保公、私项目的投标、公私合作伙伴项目和政府特许经营项目竞标,不能获得保《投资促进法》规定的投资补助,不能参与军民两用物品贸易、不能购买保国有或市政资产等。
该法案将于2014年1月1日生效,有6个月过渡期。然而,离岸公司受限经营不适用于以下情况:离岸公司的股份在欧盟或欧洲经济区协议缔约国的受监管市场中能够交易,或离岸公司的母公司或子公司的所有者是保加利亚居民且实际所有者非常清楚等。
“为了保加利亚联盟”议会团成员鲁门·格切夫当天在议会辩论环节中说,一些来历不明的公司和个人通过离岸法域将保加利亚的一些公共资产私有化,并引发了经济和政治影响。
格切夫说,这项法律有利于优化公共采购机制,提升公司参与透明度,有效遏制洗钱等违法行为。
保加利亚共和国是欧洲东南部巴尔干半岛上的一个国家。它与罗马尼亚、塞尔维亚、马其顿、希腊和土耳其接壤,东部滨临黑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