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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董事会权力

小小海龟分享系列:香港公司董事会权力

这些都是每位注册香港公司的朋友都必须要了解的。

正文:

公司章程及细则一般都会明确赋予董事会管理公司的权力,但股东大会通常保留某些权力,例如决定董事的薪酬等。由于股东大会已把管理权限交给董事会,因此就不能随意取消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内所作的决定。

董事会的权力是经董事开会并通过董事会议决议而行使的,任何一个董事本身并不拥有这种权力。公司章程及细则一般规定董事会具有以下权力:
  1. 代表公司使用公章;
  2. 当董事职位有空缺时委任新董事;
  3. 召集股东大会;
  4. 行使公司的借款权力,提供按揭或抵押;
  5. 签署汇票、支票和收条等;
  6. 在公司的注册股本范围内发行新股或债券,催交股款;
  7. 代表公司授权其他职员行使权力,但不能超过董事本身的权力。

预告:下一编将给大家分享的是香港公司董事决议案,敬请大家关注、拍砖。
2013-11-07 22:53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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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if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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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了
2013-11-08 01:01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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